在结合办事处考勤的基础上,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天要提前10分钟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串岗和脱岗,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因事(病)需请假的,中心工作人员应先填写请假单,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的由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请假人员归岗后应及时销假。
各类请假不得影响大厅的正常工作。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其工作任务内部自行调剂。
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半天以内的作谈话处理,半天以上的作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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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于社区服务中心门口、社区办事窗口、社区宣传栏等公共场所张贴公布服务项目清单、错时上班人员安排表、社区办公电话、干部电话等。社区每周进行一次业务集中学习,让工作人员精通本岗位工作的同时熟悉其他岗位的业务。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工作记录,对于居民来社区办事的收件情况,应及时咨询对口负责人,对居民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进行核实;对暂时办不了的事,及时咨询相关岗位负责人;对未能及时处理的事务,做好交接工作。
(三)为了不额外增加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时间,工作日实行错时延时上下班的人员,上下班时间对应延迟,即上午9:00-13:00、下午16:00-20:00(夏季)或15:30-19:30(冬季)。
(四)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轮班的人员,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应安排调休补休。
(五)为确保本方案在社区落地落实,各社区居委会每月需向镇党委提前上报社区工作者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轮班以及调休补休安排表,镇纪委对社区落实错时延时上下班、休息日及节假日轮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日常考勤管理,将落实错时延时及轮班情况,纳入社区工作者日常绩效和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