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论述,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打造“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模式,抓基础、建机制、强队伍,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纠纷化解在萌芽、问题解决在基层。2021年以来,**市18件人民调解案件被司法部案例库录用,13个集体、36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其中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5名),**市“以外调外”涉外解纷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2023年,**省诉前调解改革试点现场会在**市召开,推广其经验做法。2024年,**市诉前纠纷调解成功率达50%以上。
一、紧扣三“链”,夯实纠纷调处基层基础
聚焦矛盾纠纷化解前端治“未病”中端治“微病”、末端治“已病”三个端口,不断夯实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基础。
一是建强组织链。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推动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多元调解体系。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目前**市共建立调解组织3918个,实现市、县、街镇、村社四个层面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依托社会治理中心,推动劳动、医疗、交通、物业等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入驻中心,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永康市建立“一窗一室”行政争议化解路径,设立“1+N”行政争议调解窗口,进一步前移矛盾化解端口,推动行政争议快、实、好调处,2024年以来,分流行政争议42件,成功化解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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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改革任务,扎实做好调解工作“标准化、市场化、国际化”三篇文章。
一是规范为要,做实标准化文章。严格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建立调解组织名册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依托“浙里调解”数字应用对现有3918个调解组织进行全面梳理登记,确保依法设立、规范运行,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或未落实名册管理制度的调解组织,及时予以清理、注销,2024年以来,共清理调解组织53个。同时,参照《**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推动落实调解工作“五落实”、“六统一”标准。截至目前,**市乡镇(街道)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为100%,村(社区)调委会达标率为97.78%。
二是服务为基层,做活市场化文章。聚焦社会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的趋势,探索推进公益性调解与市场化调解“双轮驱动”改革。**市率先在东阳市挂牌成立住建纠纷律师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建立在线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等诉调对接机制,公布律师调解收费标准,将律师调解与司法诉讼程序、成本进行直观对比,增强律师调解的说服力和吸引力,初步形成律师调解雏形。2023年以来,调解中心成功调解诉前住建纠纷1230件,调解成功率为35.6%,涉案金额13.45亿元。建立“一楼盘一法官一律师”工作机制,在风险楼盘设立共享法庭巡回服务站,1∶1∶1配置指导法官、律师调解员、庭务主任,集中化解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等系列案件。截至目前,调解中心已有效化解楼盘批量案件246件。
三是创新为本,做亮国际化文章。完善市域全覆盖、内外联动的“1+X+Y”涉外调解网络,即1个涉外调解中心、X个外国人调解工作室、Y个涉外调解室,目前共建立1个涉外纠纷调委会、5个外国人调解室和2个国际物流调解室。组建涉外仲裁员、公证员队伍,为疑难复杂涉外商事纠纷调解提供专业支撑,加强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深圳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合作,推动本地国际商事调解人才培养。同时,制定公证涉外法律服务指南,完善远程视频公证流程,实现远程视频公证与涉外远程调解的有效结合,增强远程视频调解公信力;设立涉外仲裁服务点,推进调解结果与仲裁结果间的高效转化,充分发挥诉讼与调解的无缝衔接优势,搭建**市首个县域级“诉、仲、调”“一站式”涉外商事纠纷解决平台。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