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发挥公安机关在促进全县项目加快建设重要作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强力的法律支持、实施优质的保障服务,确保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担负起促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结合实际,特制定服务企业优化环境十条措施。
一是增强服务企业意识。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重心,站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高度,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到企业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前移警务进企业,努力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公安工作就主动服务到哪里。围绕我县重点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和任务分工,明确服务项目建设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责任民警,建立起层级清晰的责任体系,确保落到实处,服务到位。
二是建立警企联系帮扶制度。建立局领导、科所队长、社区民警与企业的三级定向联系制度,由社区民警每周、科所队长每月、局领导每季度定期走访辖区企业,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项目建设、周边治安情况等重要信息。建立走访联系基础台帐,详细记录、归类、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主动了解、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涉及公安职能而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落实专人负责,争取早日办结,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加快经营发展。要及时向企业预警通报侵犯企业的犯罪案件情况,通报安全事故,帮助企业完善各类防范、整改措施,增强企业的防侵害和安全生产能力。
三是全力维护企业稳定。要依托公安情报信息网络优势,延伸触角,深入企业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在改革发展、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类涉稳情报信息,有力强化信息收集、研判,提高预警水平,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要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及时通报涉稳重点,指导工作方法,积极发挥企业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突出作用。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全力确保企业稳定。
四是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对涉及企业的盗窃、破坏企业设施设备和诈骗企业物资、产品等重大刑事案件,明确督办领导、责任人,快侦快办,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对侵犯企业的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寻衅滋等黑恶势力犯罪,由局领导直接督办,坚决露头就打、依法严惩。
---此处隐藏1417字,下载后查看---
六是创优企业发展市场环境。经侦大队要加大对全县企业名特产品、商标、标识的重点保护,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利的假冒注册商标、专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涉及企业的大、要经济案件和挪用资金、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破坏生产经营等多发性经济案件,要迅速组织专案组,配强精干力量及时查办,全力挽回损失。
七是提高涉企行政服务质效。进一步改进和改革公安服务、管理方式方法,简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减少环节,提高为企业服务质效。在治安、交通、出入境、户政、消防等公安行政管理方面,要积极开辟“企业办事绿色通道”,落实一名部门领导专门负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各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企业特点和需要,积极推行预约上门办牌办证服务。对企业暂不具备办牌办证要件的,各部门一定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指导、帮助企业尽快完备,尽快办结,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从根本上提高公安服务效率、质量。
八是严格规范涉企公安执法。要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没收和拘留、逮捕等措施。对企业及其企业管理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查处,应当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应当以不影响企业合法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限度,努力营造人性化的执法办案环境。
九是大力加强对企宣传。要结合严打整治行动以及法制月、禁毒宣传日、消防宣传日等主题活动,深入企业大力开展宣传,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提高企业自防能力和与公安机关良性互动能力,营造警企共建的良好氛围。要全方位地推行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定期收集、听取企业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基础台帐,逐项研究落实,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管理能力。
十是强化涉企警务监督。政工监督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到企业、职工群众中去,收集、掌握关于公安机关在涉企各项警务中的违规违纪信息、线索,坚决严厉查处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中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办事拖拉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利,保障企业安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