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一、深刻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务必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全面、深入地领会并贯彻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条例》。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与复杂性,坚决摒弃懈怠情绪,杜绝麻痹和侥幸心理。认真研究剖析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与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分析研判,积极采取有力举措,全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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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部署推进冬季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建设主管单位应当加大对建设施工单位以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建设施工单位需结合秋冬季施工的特性,施行具有针对性的监管举措,强化对关键节点的监管监控以及隐患排查。对有限空间作业、深基坑作业进行再次检查与落实,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做好作业区、生活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在在建工程内储存易燃材料以及兼作职工宿舍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与使用要求,切实做好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触电以及防冰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事故的防范工作。

三、持续系统加强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力度。

各施工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大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力度,开展冬季施工相关规范规程等专业知识教育。尤其要高度重视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工程扫尾阶段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施工技术规范和冬季施工操作规程的自觉意识,提升作业人员自我防范保护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施工现场操作行为,避免和减少因人为因素引发的伤亡事故。要坚决打击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确保科学合理的工期。大跨度结构及悬挑结构等混凝土结构的冬期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控制冬季拆模时间,严禁超前拆模,防止因混凝土强度不足而引发的质量与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不分“淡旺季”,安全监管没有“休息日”。各建设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增强各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为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推动安全生产走深走实、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