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上一届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成果运用不充分方面
1.整改领导责任履行不到位,谋划推动不力。镇纪委在推进村级巡察整改中,未能全面领导和督导各村的整改工作,导致一些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甚至搁置。一些村两委干部对于上一届巡察反馈的问题无法详细说明,甚至个别村主要负责人不清楚是否接受过巡察。例如,XX村、XX村的干部对巡察问题缺乏应有的认识。
2.整改工作不规范,档案管理不到位。部分村在提供巡察整改资料时不够完整,整改问题存在缺项,佐证材料严重缺失。例如,XX村、XX村、XX村、XX村在整改材料的归档和保存上存在明显疏漏,整改工作不规范,导致整改效果不明,无法经得起进一步监督和审查。
(二)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有欠缺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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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要求各村两委在每月10日前将村务公开栏内容更新,并设立专人负责公开栏的维护。对于长期空白或内容不全的村庄,将严肃追责。镇纪委将定期检查村务公开情况,确保村民对财务收支、重大事项等信息的知情权。
2.强化财务管理规范化。组织各村财务人员开展一次专项培训,重点讲解财务支出、固定资产登记和村级项目管理的规范流程。对存在财务漏洞的村庄,将安排镇纪委专人指导整改,杜绝白条入账、违规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再次发生。
3.健全村监委会工作制度。要求各村修订和完善村监委会的规章制度,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同时,村监委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会议纪要,进一步落实财务监督、村务监督的责任。对于监委会成员兼任其他职务的现象进行调整,确保监督工作不受干扰。
4.开展村监委会履职考核。每半年对各村监委会的工作开展考核,重点评估其在监督财务收支、村务决策中的实际作用。考核结果将作为监委会成员继续留任的重要依据,确保监督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