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纪律党课: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要求,做遵规守纪合格党员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将纪律建设的有效经验做法固化成为制度规定,对《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三次修订,先后制定修订《中国GCD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GCD党内监督条例》等一大批党内法规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科学谋划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强调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今天的纪律党课,主要围绕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要求,帮助大家从多个维度更清晰地理解,打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基础。

一、把握纪律的高度,明确纪律高标底线不可逾越

总书记强调,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坚持“高标”、守住“底线”,体现了我们党在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道路上的探索和努力,向人民兑现承诺的决心和担当。对于全体党员,党的纪律和规矩就是要时刻挺在前面、记在心里的“底线”。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严明的纪律约束权力、管住党员,给“底线”通上“高压电”,就是为了让全体党员明确底线意识,强化规矩意识,做到不敢、知止,持续增强不敢腐的震慑。

(一)守好纪律底线才能走的更稳更远。党中央指出,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自觉主动地、不折不扣地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切实把好防微杜渐关口,在头脑里筑起严守纪律的钢铁长城。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牢固树立“党纪无小事,贵在常坚持”的观念,永葆GCD人和人民公仆的革命本色,激励自己充分发挥GCD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沉下心来干工作,心无旁骛钻业务,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做到诚实守信,细心负责,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更强的意志品德、更优的工作成绩回报党组织和群众的信任。面对棘手的工作,要直面矛盾不回避、越是艰险越向前,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遇到挫折撑得住,关键时刻顶得住,扛得了重活,打得了硬仗、经得住磨难,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戚戚于惊天政绩,不耿耿于留下声名。

(二)守好纪律底线是干事创业的根本。党中央指出,“党员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党员干部要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要请示,哪些要报告,切实做到清楚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的角色,严格遵守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坚持按程序办事,以流程来落实责任,靠程序来落实目标,不能“离位”,更不能“越位”,只有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更好地去履行职责,承担重托。要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确保落到实处、务求实效,进一步巩固提升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考核关键指标,一条一条研究梳理,一项一项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措施,做到件件有部署、项项有着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坚持“一线工作法”,走进田间地头,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决策在一线形成、问题在一线解决。不惧怕“手臂晒脱皮,身上起疹子”,主动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以身作则,树立标杆,形成“围着项目转、盯着项目干”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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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将其作为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原则,体现着党组织对党员的严管与厚爱。旗帜鲜明落实容错纠错,为改革创新的党员干部壮胆;旗帜鲜明保障正当待遇,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旗帜鲜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减负;旗帜鲜明打击诬告陷害,为党员干部正名。

(一)严管不是不近人情,而是科学管理。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中,严管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这既是党的纪律要求,也是党员干部自我提升的内在需求。但具体怎么“严”、“管”什么,如何切实“严”到位、“管”到点子上,不能任意而为。一味排斥纪律,放任用权、肆意妄为,势必破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但若矫枉过正,唯比例论、张弛无度,也会损害公平公正,甚至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既要为行权做事筑牢底线,也要引导履职尽责迈向高线,助推跑出担当作为的“加速度”。新形势下,加强选人用人监督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做好正确的思想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让“监督”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高悬头顶。另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把敢为、善为、能为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二)厚爱并非肆意纵容,而是张弛有度。厚爱表达的是自律,是建立在人们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道德素养之上的,厚爱渗透于严管之中。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选人用人工作既要有约束的力度,也要有关怀的温度,要注重从关心关爱上强化对干部的激励,促进干部感恩奋进、担当干事。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沟通,严格教育管理,体现人文关怀,增强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严格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一方面综合考量“错”的情形,具体把握是出于公心还是源于私利、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影响,给干事者以总结经验、重整旗鼓的机会;另一方面一体推进打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严肃处理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三)严管与厚爱同向而行、并行不悖。严管就是厚爱,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严管与厚爱不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严管是厚爱的基础和保障,只有严管到位,才能确保党员干部不偏离正确方向;厚爱是严管的动力和源泉,只有厚爱有加,才能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我们在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中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让党员干部在组织的关爱中茁壮成长。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用好用活管与放、严与爱、奖与惩等选人用人管人的辩证法,精准施策,互促并进。在严管上突出政治导向,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日常行为,有效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将阻碍干事创业的“毛毛细雨”“点点贪念”扼杀在摇篮里,旗帜鲜明、重拳出击扫清改革道路上的“障碍栏”;在厚爱中强调减压减负,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实施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等,客观公正地看待和处理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的失误与偏差,慎重研判、妥善处置改革发展中的“风雨”。

加强纪律建设是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题中应有之义,顺应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决定了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要深学细悟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规律性认识,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砥砺本色、固培正气,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