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锚定“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全力以赴把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这一重大改革任务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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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总目标,加强对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组织领导。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已进入全面推进、爬坡过坎、自我革命的关键阶段,要聚焦信访事项有人办、依法办,进一步凝心聚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推动信访工作依法依规运行、信访问题依法依政策解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用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大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力度,定期听取法治化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形成推进法治化的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加强对各级干部《信访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用好《信访工作法治化学习读本》《典型案例汇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队伍的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强化系统支撑。加快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打通相关信息平台,大力推进业务全覆盖、信息全录入、数据全共享、办理全公开,促进数据联通、功能优化和深度应用,以高水平信息化服务保障法治化扎实推进。
二、严格依法办,把“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落实到位。坚持以程序推进保障实体解决,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要求规范落实具体程序,让各类信访事项依法有序运转,形成工作闭环。一是依法做好受理工作。认真登记群众信访事项,仔细甄别群众信访诉求,重点分清反映问题性质、以往程序环节、事项层级和管辖权限等,做到精准分流、精准转办。二是规范受理范围。区分不同情形落实“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有关规定,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信访问题。三是精准做好告知工作。明确细化各类文书格式模板,及时规范向群众出具告知单,讲清楚程序路径、受理办理情况、办理期限等,更好地督促办理部门依法履职、引导群众有序信访。
三、打通“路线图”,把“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落实到位。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既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为民图”,也是办理部门依法履职的“责任图”。一是深入分析推进“路线图”。找准“路线图”的断点堵点,进一步做实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的三级办理程序,督促办理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标准出具处理意见,告知复查、复核渠道和时限要求,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推动依法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实质性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二是加强复查复核。推动落实加强和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注重发挥复查复核的纠错功能,切实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坚持诉访分离。对依法应当导入司法程序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着力破解访诉交叉等突出问题,坚决捍卫法治权威。四是加大调解力度。注重发挥调解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独特作用,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中,坚持访调结合、调解优先,推动更多矛盾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在基层。
四、改革“指挥棒”,不断改进通报、督办、考核工作。通报、督办、考核的“指挥棒”导向是否鲜明,关系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际成效。一方面,精细化完善信访统计工作。按照“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要求细化统计指标,规范统计标准,推动实现数据实时、精准统计,更全面、准确地反映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情况。另一方面,坚持以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为工作导向。重点聚焦“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等问题,完善通报、督办、考核工作,规范通报模板,优化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引导各地各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依法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上。
五、强化“双向规范”,依法开展监督追责和维护秩序工作。信访工作法治化,既体现在信访工作行为的规范上,也体现在群众信访行为的规范上。一是坚持依纪依法加强监督追责。严格落实《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规定,全面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对信访领域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行为追责问责,切实把信访工作责任制要求贯穿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过程。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不断加强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表达诉求的权利,坚决纠正拦卡堵截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行为。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滋事扰序、缠访闹访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典型做法总结推广。总结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