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多起D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例。例如:湖北省公安厅原D委委员、副厅长干永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D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串供和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司法活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靠案吃案,“退而不休”,大搞权钱交易、期权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干永平严重违反D的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D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D委委员、副董事长张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招投标、业务合作、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张旭身为国有企业D员领导干部,意识缺失、纪法观念淡漠,对纪律红线无敬畏、存侥幸,“退而不休”、以权谋私,其行为严重违反D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D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腐败的手段也在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用权谋利的方式从原来“利用职权为他人直接办事”演变为“借助职务影响力”“间接为他人谋利”,接受利益输送的方式由“在职时办事收财”,演变为“在职时办事离职后收财”,腐败形式和手段更加具有伪装性、欺骗性、迷惑性。D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用D的纪律和D员标准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上述案例中两名D员领导干部“退而不休”,根源在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官本位思想、权力贪腐欲作祟,致使丧失D性原则。《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围绕进一步强化对D员领导干部的全周期管理,完善对离职或者退休D员、干部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D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D察看处分。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学习遵守D纪是D员领导干部的终身必修课,既要从“严”又要从“全”,D员领导干部无论在职、离职或者退(离)休,都要受到D的纪律约束,“退而不休”借助影响力为他人“站台”谋利,最终都要受到D纪国法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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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员领导干部“退而不休”违法违纪手法多样,且多具隐蔽性。一是退休前“留一手”。有些D员领导干部习惯了权力带来的满足欲和虚荣心,不甘心退出权力中心,在退休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通过培养“门客、家兵”寻求“人身依附”。二是退休时“备一手”。有些临近退休的D员领导干部选择到企业担任董事、监事或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相关企业聘用,利用长期工作积累的丰富人脉和关系资源,达到虽“退居二线”但“权力犹在”的目的。三是退休后“插一手”。有些D员领导干部觉得“余威犹存”,利用过往人际关系网,为他人“站台”“请托”“撑腰”,实质都是搞腐败、谋私利。这些“余权变现”行为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将职务或职权影响力进行转移和延伸以谋私利。究其根源,是这些D员领导干部思想上“生了病”、精神上“缺了钙”,扭曲了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丢弃了共产D人清正廉洁的品格,丧失了对法纪的敬畏之心,思想上的滑坡导致权力取代信仰,私欲膨胀,堕落腐败。
《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着重强调对D员领导干部的全周期管理,专门规定了离岗后的行为准则和处理规定,条款更加精准、明晰、具象,既具有规范行为意义,又起到了震慑的作用。警示退休D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拧紧思想“总开关”,树立正确的“退休观”,恪守D性原则,严守D纪法规,明辨是非、放下权力、节制欲望、淡泊名利、洁身自好,做到离岗不离D、退休不褪色。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持工作机制常态化与长效化才能有效遏制腐败,从管理层面举起监督检查“利剑”,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力量;从制度层面扎紧法纪法规的“笼子”,划定“不能腐”的行为约束;从思想层面筑牢理想信念“防线”,树立“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要聚焦以上3个层面加强对退休和临近退休D员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确保管理有实效、监管不留白,提高“退休更守纪”的思想意识。
一方面,通过“三严格”防止突击提拔干部、调整干部等问题发生,剪断关系网、利益链,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一是严格组织纪律,单位组织部门要严格标准、严格控制、严格把关,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单位驻部纪检组要加强对人事任用的全程监督,让“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如发现有违规情况要进行倒查、追责,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另一方面,完善推进机制建设,树立良好社会氛围。一是聚焦组织引领。加强“退休D支部”的建设与管理,制定覆盖全体退休D员的培训计划,经常性开展D性教育、警示教育等,避免纪律意识松懈。二是聚焦纪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将退休D员领导干部列入监管范围,关注其退休后生活,审查是否存在权力期权化行为。制定规则规范发挥“余热”的正确路径,划定纪律“红线”,敲响警钟,切断“余威”。对于“退而不休”的情况,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可在依据事实基础上,连带退休待遇一并处理,从严从重执法执纪,让敬畏之心常在,遵规守纪长存。三是聚焦日常服务。强化D员领导干部退休制度,严格落实退休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在职D员领导干部联系离退休干部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机关老干部管理部门要用心用情关心关注退休干部的所想所需,切实担起责任、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