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深入推进国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建设,探索“农业农村+公共资源+服务站点”建设模式,构建“全域覆盖、四级联动、公益服务、就近交易”交易体系,有效畅通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有力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和农村持续增收。目前,全市建设市级平台1个、县级机构7个、镇级站点85个,累计完成各类交易项目8208宗,成交金额14.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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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三项机制,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一是健全组织推动机制,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出台《**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淄政办字〔2022〕59号),建立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具体指导、镇办组织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市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农发〔2024〕1号),对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和进度安排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任主任的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进行指导和监管。区县、镇(街道)分层级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动机制。二是建立四级联动机制,解决“干什么”的问题。围绕“市级有系统、区县有平台、镇街有站点、村居有人员”的建设目标,分层级建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络,实现“四级联动”。市级层面,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研发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系统,上线招标、拍卖、挂牌等功能板块,配套熔断价、一次性报价、优先购买权等应用功能,通过政务外网接入使用,一套系统全市用;县级层面,合理确定产权交易项目、限额和权重,依托市级系统赋予的管理使用权限规范开展限额、权重以上农村产权交易服务;镇级层面,根据镇(街道)经济体量和村(居)数量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一镇一策建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负责辖区内产权交易活动的同时,做好业务咨询、登记发布、签订合同、资料归档等工作,实现便民服务下沉一线,打通最后一公里;村(居)层面,各村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好农村产权交易的政策宣传、信息汇总和小微项目对接工作,方便了群众“了解信息不出户,享受服务不出村,参与交易不出镇”。三建立人员培训机制,解决“谁来干”的问题。依托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镇街农村“三资”管理机构,为每个服务站配备2—3名懂政策、熟业务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线上+线下”培训机制,区分交易方式、市场主体等,发布6类系统操作手册,供交易服务人员在线学习;采取集训、轮训和代训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00余批3000余人次,参训覆盖率达到100%。
二、明确六项标准,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秩序。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着力探索六项规则规范,力促流转交易标准化、规范化。一是制定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建设标准(试行)》,明确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1112”建设标准,1个受理窗口、1间评标室、1间开标室、2名工作人员,保障基层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节约公共资源。二是完善交易规则。制定《**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组织机构、交易主体、交易实施、交易行为规范、质疑、投诉和争议处理、资料归档等服务要求,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明确交易范围。制定《**市农村产权交易目录(试行)》,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村工程建设、农村集体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等14类交易品种全部纳入平台交易。指导区县因地制宜确定流转交易范围,将一些地域特色的“土特产”资产纳入流转交易,沂源县将果树纳入交易范围,高青县将黑牛纳入交易,体现差异化。四是统一交易流程。制定《**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指引(试行)》,按照基层决策、审批监管、进场交易、结果确认“四步走”组织农村产权交易。五是突出公益属性。践行公益为农要求,明确要求进入平台交易项目,平台方不收取任何交易服务费用;对权益流转类以及交易金额较小、技术工艺简单、无需专家评审的农村工程、采购等项目,直接挂牌实施,节省中介代理、评审专家费等第三方服务费用,实现“零成本”交易。
三、推进三项措施,强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一是应进必进,加强交易内容监督。除按规定应进入市及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以外,凡村集体使用财政性资金、村集体自有资金等在规定限额内各种权益类交易、小微工程建设、货物服务类采购等项目,以及涉及村集体资产处置的项目,包括山塘水库、荒山荒坡、森林资源、房屋产权的租赁、发包、出售、转让等交易,要求全部通过平台实现“阳光交易”,防控暗箱操作风险。二是数字监控,加强交易过程监督。明确要求评标室必须与其他区域分离,在交易场所设立专门监督区,为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场监督提供便利,项目交易实行全时全域监控,村民代表等可通过电子显示屏全程监督,使交易参与者、组织者处于全方位、无死角监管之下,确保“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营造氛围,加强农民群众监督。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除在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公示信息外,同步利用公告栏、广播站、AAA群等方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尊重群众参与权,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确保每宗交易权属清晰、决策完备。通过将每宗项目、每个环节晒到阳光下,赢得基层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四是事前审核,加强土地流转监督。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进场交易白名单制度,对工商企业单次流转土地经营权面积超过50亩的,事先审查审核其农业经营能力、计划经营的项目等情况,通过审核的列入白名单入场交易。发挥镇(街道)农经管理机构和交易服务站一体化体制优势,实现对合同履约、用途管控等全过程监管,切实履行“谁审批、谁监管”的责任。
四、实现一网覆盖,打造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特色。一是探索地方标准。研究出台《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规范》(DB3703/T11-2023)地方性标准,规定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交易范围及方式、服务内容及要求、见证、质疑或投诉处理、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成为全省首家发布农村产权交易地方标准的地级市。二是探索数据共享。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与“齐农云”农业农村智慧大脑综合服务平台联网对接,有效实现“三资”监管、产权交易等多平台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多项职能一个平台融合。三是探索信息发布。积极拓展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综合性服务功能,设立供需信息、特色农产等专栏,及时为村集体提供公益信息发布渠道,平台建成以来累计发布各类助农信息5463条,为供需双方牵线搭桥,拓展了农产品销售和闲置资产盘活处置渠道。四是探索跨平台跨层级交易。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性优势,打破镇域、县域封闭小循环禁锢,促进农村三资跨层级跨区域有序流动。博山区池上镇李家块村油坊项目,于2023年10月顺利通过**省公共资源农村三资交易系统完成交易,为农村产权跨平台跨层级交易探索了有效路径。五是探索优化服务流程。实行项目登记“一表集成”,进场材料由6项压减为1项,平均每个项目为项目实施主体节省3个小时以上,进一步优化了交易服务流程。六是探索优化专家抽取。为改变专家集合地点只能到县(市、区)的现状,积极协调争取省市财政部门支持,获准使用省政府采购评标评审专家库,将专家集合地点具体到镇(街道)交易服务站,大幅节省专家集合、转运、评审的交通和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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