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根据《**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方案》《**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县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2024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社会救助底线意识,紧盯“精准化”目标,保持政策力度不减、兜底责任不松、工作标准不降,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好“单人保”等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退尽退,打通便民惠民利民“最后一公里”,确保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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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社区办要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有关措施及工作程序。同时加强乡村两级经办人员和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的政策培训,提升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为本年度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纪律,严格监督
各乡镇、社区办要实事求是,“阳光”操作,杜绝兜底保障领域的欺诈骗保、挪用贪占和“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坚决守护好困难群众的每一笔“救助款”、每一分“保命钱”。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对组织不力、作风不扎实的,按规定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规范档案,注重实效
各乡镇、社区办开展复核、认定工作的同时,要按照最新要求对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实行一户一档,做到完整、规范。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不拖延,确保2024年度专项治理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