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细悟“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做实为大局服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明确提出,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以更广的视野、更远的眼光、更高的站位,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平衡和兼顾各方利益诉求,积极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努力取得案件办理的更好效果。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要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角度着眼,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通过深入企业调研走访、了解企业法治需求,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企业纾困解难。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既要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考虑企业的下一步发展需求,在涉及强制执行时,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做“放水养鱼”之事,多做善做引导工作,告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更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利益,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增强为民意识服务保障民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就是要求我们立足岗位,着力民生司法保障,在办理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农民工工资、医疗、养老、婚姻等民生案件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强化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及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用心用情做好跟踪问询、回访安抚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
深化普法责任制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教育是重要举措。我们要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要加强以案释法、校园普法、司法公开、警示教育,当好全民普法主力军。如以巡回审判、法治课堂、模拟法庭、送法进企业进乡村、制作法治微电影微视频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让普法工作深得群众认可。我们还要立足司法审判,从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角度着手,严惩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行为,通过直播庭审、公开宣判等手段有力震慑犯罪分子,以刑事普法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深学细悟“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我们要在工作上坚持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家的事来办,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确保案件裁判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司法期待,也是人民法官的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用行动去践行。我们应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增强业务素质,提升办案能力,保持司法廉洁,坚持依法办案底线,统筹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统一裁判尺度,努力办好案办铁案办精品案,切实解决好老百姓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的合理诉求,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老百姓最担心的是打官司难,为不会诉讼发愁,期望我们解决诉讼中遇到的难题和困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这就需要我们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以诉讼便捷化、精准化、温情化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做好诉讼引导工作,既要强化解纷选择引导,告知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高效率、低成本等优势,也要强化诉讼流程引导,帮助当事人便捷参与诉讼,还要强化诉讼效果引导,促使当事人对诉讼风险、法律后果等形成合理预期。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纠纷实质性化解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做实“全链条”调解工作,是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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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持续抓好诉前调解、诉讼调解、案件裁判、督促履行及执行完毕等重要关键节点,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建立诉前调解机制,打造一站式解纷平台,引进多元解纷力量,以诉前调解推进纠纷快速化解。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不留尾巴,降低法院办案成本,减少群众诉累。加大生效裁判督促履行和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坚决惩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推社会治理。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如何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将纠纷解决在成讼之前,成为当前社会治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显得尤为重要。
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审判工作现代化。我们应当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价值取向,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在源头、在基层,将优质的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可以通过提供问诊式服务、推进情景式普法等方式,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件开展巡回式法治宣传,打造特色工作品牌,做好普法工作。
我们既要在源头预防和加强纠纷化解,又要在审判过程中兼顾执行,从立案考量审判、从审判考量执行,推进优化送达、保全、鉴定等内部衔接配合,完善裁判文书执行部分内容审查,常态化开展督促履行,提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信访案件,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践行总书记法治思想,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分析研判和职能延伸工作,针对倾向性、苗头性社会治理问题及安全风险隐患,积极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和类案发生的普遍性规律,向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并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协调沟通,督促司法建议发出后的反馈工作,提升参与社会治理效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