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信访工作述职报告

更新时间:2025-01 来源:网友投稿

2024年,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协力配合下,我始终坚持把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作为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的有效抓手,强化源头预防,注重“一站受理”,坚持分类分流,突出多元解决,做到依法推进,形成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矛盾联调体系。今年以来,信访总量同比下降X%,民事新收案件同比下降X%。同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为信访事业发展不懈努力。现将全年工作述职述廉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

(一)促进理论与业务知识融会贯通。精心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选择相应的专题,明确每月具体学习内容,结合信访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难点作为参考,对每月学习内容进行细化补充,按照“一月一专题”进行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将各专题理论知识与信访业务融会贯通,保证学习深度、广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X次专题学习,学习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党纪学习教育等专题。

(二)促进理论学习与新媒体有机结合。总结之前理论学习中心组存在的不足与短板,尝试增加理论学习的方式和途径,运用新媒体观看视频资料,以更灵活的方式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理论知识与新媒体相结合,增加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生动性、趣味性,使信访干部更直观、便捷地学习党内政策法规及信访业务知识。今年以来,在X个专题学习中开展视频学习,取得较好的学习成效。同时,系统学习党纪国法,通过深入学习与严格考核,使全局干部职工清晰了解党纪国法的红线与底线,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与法治观念,确保信访工作每一个环节都依法依规进行,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促进理论学习与“实地走”相辅相成。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安排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开展两次“实地走”活动,分别前往政教育中心进行专题培训参观和参观学习清廉家风主题教育展室。通过实地参观学习和理论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面直观地感受到了“孝诚”文化,榜样的力量以及触及底线、红线的危害,进一步绷紧了纪律的弦,树牢清廉正气。同时,通过理论学习+“实地走”,加深理论政策、文化知识的学习成效,助力信访业务提质增效。

二、强化业务质效,提升各类矛盾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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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探索“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科学探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路径,按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搭建多级联动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职能作用,聚焦民生领域,“见人见事”开展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公开发布举报的公告,公示受理范围、举报方式等内容,线下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梳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接到群众信访事项X件,完成整改X件。不定期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明察暗访、个别访谈、电话回访等方式,督促指导解决问题。共排查发现问题X件,完成整改X件。

(三)通过“坐等上访”向“主动下沉”转变。对信访积案和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做到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疏导教育、包依法处理。从信访举报中“筛”线索,从12345热线“听”民意,实施热线服务坐席轮班制,局党组成员担当热线话务员,主动倾听群众呼声,推动局属各部门从“要我抓”向“我要抓”转变。共收集问题线索X件,全部办结到位。对信访积案和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做到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疏导教育、包依法处理。在查清事实、分清性质、找准证据的基础上,坚持依法纠错、补正瑕疵、释法析理工作原则,抓住问题突破口,对症施策,狠下良剂,化解信访“钉子案”。上级交办初访案件X件,化解X件,化解率X%。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信访形势总体稳定,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比如,部分单位对信访法治化工作思想重视不够,没有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信访工作法治化精神和要求,思维仍停留在原有习惯,没有严格按照依法分类受理办理规则,依照本单位职能依法履职,以“信访程序”代替“法定程序”。个别单位在接到系统转交的信访件后,未及时在系统操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信访件受理后办理拖延,没有实质性的处理意见,对依法“不予受理”和“不再受理”情形的信访事项,没有积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最大限度避免重复信访。

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推动“四下基层”制度落地见效。通过领导干部“三访”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活动,综合运用公开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推动解决各类民生实事问题,实现信访总量下降,信访满意度提升的目标。二是持续推动法治化。主动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定期业务会商,及时交流经验、查摆研究问题,形成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及时准确登记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时限、标准规范受理、办理、答复,不得以越级走访或其他不当理由不接待、不处理。三是持续做好源头化解。要积极引导信访人树立依法逐级反映诉求的鲜明导向,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有效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发生,坚决纠正“信上不信下”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