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党组织民主议事制度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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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组织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或定期召开。

2、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党组织年度计划,重大活动,当前主要工作任务等事项,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作用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等事项,需要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3、党组织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有集体研究决定,会议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研究讨论重要问题。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议半数赞成后方可通过,如遇重要议题发生争执或双方人数接近时,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待意见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或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  

4、党组织会议必须有党组织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能召开,不能出席会议的党组织成员应征求其意见,及时通报会议决定情况。

5、参加党组织会议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决定的要求传达、公开会议内容,不允许随意泄露,议论会议内容和会议讨论研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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