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 (市委常委会稿)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三农工作开创新局面,奋力建设现代农业强区。现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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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加强三农工作队伍。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干部的培养配备、使用,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强化激励引导,夯实基础保障,形成乡镇工作人员引得进、留得住、用的好的良性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

39.加强规划编制实施。加强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各级各部门要编制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缺乏产业支撑、交通不便、生态不优的村庄要尊重农民意愿、加强规划引导。

40.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凝聚全社会强大合力,积极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丰富实践,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