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紧压实高校纪委监督责任 ——关于完善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体制的调研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强化高校纪检机构监督作用。近日,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开展完善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体制的专项调研,力求准确发现问题,精准研究对策,将高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紧压实。

一、制约高校纪委履职尽责的主要问题

两个为主落实不完全到位。两个为主当中,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得到较好落实,但高校纪委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上落实还不够到位。目前,高校纪委主要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体现仍不够明显。以省属高校为例,省属高校纪委的上级纪委应该是省纪委,虽然有明确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省属高校,但由于工作重点、人员精力等方面原因,这种联系更多的是日常监督,主要是工作任务、问题线索交办等,高校纪委在执纪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确实存在难以及时得到上级纪委有力指导的现状,在碰到这种情况时往往只能与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取得联系。而在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之后,相关纪检监察组却又没有明确指导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实际工作中面临着管得到的够不着,够得着的不好管的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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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高校纪委落实三转要求,明晰职责定位。注意把政治素质硬、担当意识强、业务能力好,具有法律、财会、金融、审计等专业能力的优秀干部选调充实到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积极向地方和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激发队伍生机活力。加强实践锻炼,有计划地抽调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执纪审查工作,参与省委巡视组巡视工作,丰富监督执纪实战经验。利用巡视监督、专项检查、专项审计、挂职锻炼等途径,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实际工作能力。

    授予调查措施。借助省、市、县(区)监委资源,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部分授予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调查措施。探索建立高校纪委与所在省辖市纪委协作联动机制,明确高校纪委直接到所在市纪委开具调查信函权限,解决高校监督执纪调查取证难、手续繁琐等问题。

    完善相关保障。严格执行高校纪委书记交流任职制度,探索实施纪委副书记同城异校交流任职和异地异校提拔任职机制。明确赋予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对高校纪委指导职责,构建高校违纪案件指定审查、审理工作机制。加大硬件投入,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建立标准化谈话室,明确高校重要谈话对象可借用所在市纪委执纪审查调查场所的规定,有效解决高校执纪审查场地不足和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风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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