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廉政党课讲稿:勿把年少无知当贪腐“替罪羊”,要用党纪国法作人生“平安经”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特别是提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执行力,按照市委安排,结合《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XX市纪委关于XX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和XX同志在XX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大家讲一堂廉政党课。

据市纪委最新通报,XX在任职期间,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甘于被围猎,把权力当作利益变现的工具,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XX,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值得警示,必须坚决拥护市委、市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其做出的处理决

定;必须立足自身工作实际,结合案情深入分析、深刻反思、认真对照,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必须深刻吸取教训,以此为镜鉴,坚定理想信念、树牢纪法意识、提升道德修养,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

有的同志把XX的贪腐堕落归结于人年轻。“年少”与“无知”是并列关系,不是因果关系,有人年少但“有知”,有人年老却“无知”;XX在忏悔书中把“年轻、经不住诱惑”作为自己堕落的主要原因之一,“经不住诱惑”是事实,但“年轻”不是贪腐的理由,没有任何客观理由能够成为贪腐的借口!党员干部无论职位高低、年龄大小,都要时刻把党纪国法记在心中、印在脑中,最重要的是落实到行动中,只有坚定理想信念、对标党纪国法,明确自身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职行权,才能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清正廉洁才是立身之本,才是最大的平安!党纪国法就是党员干部的“平安经”!

向大家通报两个关于“平安”的案例

中纪委官网曾刊文《如此平安太荒谬》,批评吉林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贺电写作出版的书籍《平安经》及引发的一系列社会怪象。该书号称24.5万字,一本定价299元,然而通篇空洞无物,皆是以“某某某平安”造句的简单堆砌,如“眼平安,耳平安,鼻平安,舌平安,身平安,意平安”“身心平安、感觉平安、呼吸系统平安、消

化系统平安、神经系统平安”“男性平安,女性平安”“初生平安,满月平安,百天平安,1岁平安,2岁平安,3岁平安……99岁平安”,其他内容以此类推,或冠以地名如“西安火车北站平安、郑州火车东站平安、上海虹桥火车站平安……”或冠以行业名称等,可谓典型的“形式主义著作”。就是这样一本类似恶作剧的书,有了“厅官”背景则大不一样,吉林当地多家媒体居然刊登了该书的读后感言,甚至有官方媒体组织“《平安经》公益朗诵活动”研讨会,一些领导干部、学者大肆吹捧。当地某系统、部门AAA公众号还曾刊发书评,称赞“值得一读”“学者阅读此书,顿悟平安哲理,商贾阅读此书,企业平安无虞,民众阅读此书,安享世间太平”。《平安经》保没保平安暂且不论,能够直观感受到的是它起到了《马屁经》的作用,让马屁精们技艺大涨。保平安了么?事情爆出后,2020年7月31日,吉林省委决定,免去贺电同志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职务;同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贺电的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职务。吉林省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就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在组织尚未对其定性之前,不宜妄加猜测、评论,但可以肯定:当批评变成恭维、无原则顺从时,拍马屁把“厅官”拍落马,属于捧杀。大到山西塌方式腐败、小到XX严重违纪违法,很多案件都是从放弃组织原则、相互吹捧、拉帮结伙开始。可见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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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法治思想,领会精神实质、坚决执行落实。必须尊崇维护党章权威、宪法权威!要加强对以党章为首的党规党纪、以宪法为首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做到敬畏纪法、信赖纪法、执行纪法,依纪依法依规为党尽好责、为人民行好权。

要勇担政治责任。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各尽其责,加强对责任对象的教育监督管理。要围绕业务工作,加强党建引领,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同志们,XX严重违纪违法,教训惨痛、影响恶劣,令人心痛、发人深省。我们在坚决拥护市委对XX处理决定的同时,也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对照反思,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真正起到“以案示警”作用,确保“以案促改”实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蓄力添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