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事业发 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 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的伟大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 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整治核心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5号)的同时,根据全 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现就在深 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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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权的监督。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违规决策、“拍脑袋”决策等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监事会等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 约束。严厉查处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六、适应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国有资 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

    13.加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党组织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对因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而新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属于国务院授权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应当设立党组,党组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要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领导人员的管理。

    七、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14.充分

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明确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和管理模式。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比照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其中国有资本参股比重较大的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企业党组织可以通过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党组织书记,加预企业党建工作力量。

    15.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领字人员的管理。按照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重点管理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派出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成员。

    八、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6.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和各国有企业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完善党委(党组)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调研、检查和指导。中央组织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每年召开一次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在中央党校举办中央企业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建设培训

 

 

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提高做好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地域分布等变化情况,及时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国有企业党组织由地方党委和企业集团党组(党委)双重领导的,要将属地管理与企业系统管理有机结合,加大系统指导力度。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境外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帮助境外单位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