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运行安全“百日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首都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当前极端天气多发情况,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根据市、区政府决策部署,开展我区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以下简称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排查整治对象

(一)户外广告设施。主要是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场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面部分和公共交通工具等载体设置的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以及其他向城市道路、公路、铁路、广场等城市户外公共空间发布广告的设施。主要类型有:附着式户外广告设施、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如灯箱、电子显示屏、公益宣传栏、公益户外广告设施、立柱式户外广告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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