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工作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深入学习******关于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精细组织、周密实施。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对重大问题、重要案件亲自研究协调推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实施有力监督,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重要保障。市监委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将“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深挖彻查、重拳出击、打防并举,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市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主要情况

按照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市监委深刻把握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这一重要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有效提升“打伞破网”在专项斗争中的参与度和贡献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各级监

察机关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8件,处分5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8人。近三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分别排名全省第1位、第2位和第2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市监委机关被表扬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雨城区监委机关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5个县(区)监委机关被表扬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4名监察干部被表彰表扬为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一)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建立顺畅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

切实强化组织领导。2018年2月,市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监委牵头组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问责工作组,统筹协调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市监委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综合协调、线索排查、监察调查、督查督办等工作。各县(区)党委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打伞”问责工作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指挥、监察机关牵头协调、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精心统筹谋划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精心谋划,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抓好惩治涉黑涉恶腐败

和“保护伞”工作,同政法各单位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强化线索排查、协同办案、警示教育等工作协作配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打伞破网”工作有序推进、务实高效。

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下,市监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监督推动作用,持续压紧压实各相关单位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初期,采取集中约谈、个别提醒等方式,把标准立起来,把节奏快起来。专项斗争攻坚期,采取批评教育、通报警示、诫勉谈话等方式,把“螺丝”紧起来,把工作引深入。专项斗争决胜期,采取处理、处分、发送监察建议等方式,把板子打下去,把责任整落实。会同各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工作,政法各单位牵头开展政法领域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专项整治,市法院与县(区)法院集中宣判案件形成震慑,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保障案件质量,市公安局牵头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其他成员单位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动工作强大合力。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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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伞破网”与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结合不够紧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尚未彻底铲除。三是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完善,还未真正实现无缝衔接。四是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水平有待提升,距离高质量发展还有不小差距。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继续发扬斗争精神,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实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将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等监察工作中,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持续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争取市人大支持,在自觉接受监督中不断规范工作。坚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指导下,进一步加大“打伞破网”工作力度。加强与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工作联系沟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指导县(区)监委依规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水平。严格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依法使用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防止一刀切。持续深化全员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素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四)始终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把“打伞破网”融入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一抓到底。健全监督防范机制,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防范和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惩治“保护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深入调研指导,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五)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夯实工作推进的队伍基础。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业化人才力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和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