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落实县委<关于印发《XX县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局党组决定从即日起,在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等相关会议精神为主线,始终围绕“创建生态XX,共建美丽家园”目标,聚焦作风大提升,打破定势、突破常规、创新举措,全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引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争当我县“绿色引领、强产兴城、乡村振兴、实干赶超”发展排头兵,为奋力描绘新时代XX高质量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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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准执纪问责。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准确把握监督执纪政策界限,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追究领导责任。

(五)完善激励机制。坚持严管厚爱,将从严管理与正向激励、容错纠错相结合,不断完善激励举措、激励力度,保护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过程中予以体现,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在及时奖励、嘉奖、记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好干部撑腰鼓劲。

(六)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深入查找原因,动态完善措施。要健全制度建设,明晰部门责任,建立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处理机制、解决机制。注重总结完善和探索创新,及时把成功的经验转化为制度和规定,通过制度定责考责,建立健全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奖罚分明、监督有效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