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助力清水行动 建设水美乡村”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依水而生、因水而兴,丰沛的水资源和多样的水生态环境,是最鲜明的特色和优势。*的发展,离不开水治,得益于治水。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自觉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以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为重点,高度重视并统筹推进美丽*建设,各地、市各相关部门大力弘扬“争先豪情、克难勇气、科学态度、创新思维、实干作风”的新时代*治水精神,纷纷按下“快进键”,全面打响长江生态保卫战、主城区水治理攻坚战、农村黑臭水体歼灭战,谱写了水随人意、人水和谐的治水兴水新篇章。

在实施治水“三大战役”中,全市人大系统主动策应、创新履职、标本兼治,助力做足“水”的文章。本届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失时机制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生态环保领域7部地方性法规,多角度构筑起生态法治防线;开展《水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仅去年就排查并推动整改水环境治理10个方面27项突出问题;作出《关于深入推进长江(*段)生态保

护与修复的决定》,出台《关于建立镇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列为市人代会议案,组织“五级人大代表长江行”;今年在全市开展“美丽*·最美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推出助力美丽*建设八大行动实施方案等。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也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治水监督,形成了诸多特色和亮点。*人大发动四级代表“问河长、问局长”;*人大开展“千名代表千条河,污染防治有担当”系列活动;*人大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动开展调研、与周边地区全面开展界河协同共治;*人大5年跟踪督办涉水意见建议近百件;*、*人大与*人大签订合作协议,联动开展长江禁渔;*人大将10条农村河道整治纳入民生实事持续跟踪监督;*开发区、高新区、*、*湾等园区,虽无人大常委会机构,但也能认真落实人大制定的相关法规、作出的相关决议决定,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水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应该说,人大系统的同志们为建设水美*展现了应有担当、作出了积极贡献。

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强势推进,各级人大的同向发力,全市水系面貌发生阶段性、历史性、转折性的变化,河长制群众满意度位列全省第一,*成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去年11月,******视察五山滨江片区时,点赞*“沧桑巨变”、百姓“生活幸福”,勉励*走出一条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的新路子。这为我们在现代化新征程上深化水环境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不懈动力。

多年来的治水实践,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我们深知,水是*地域之魂,是生态环境的重要标志,更是环境治理的要害,打造美丽江苏的“*样板”,必须始终扭住治水这个龙头不动摇;我们深知,农村是水环境治理的相对薄弱区域,面临的污染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必须下更大气力、花更多投入,加速构建和优化城乡一体的水生态体系;我们深知,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属不易,必须坚持河长领治、条块联治、个体自治、社会共治、依法善治多管齐下,探索建立常治长效机制;我们深知,农村治水是一个曲折漫长的历史过程,必须保持战略耐心,远近结合、着眼长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总之,无论是政府还是人大,都应该站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改善民生福祉的政治高度,不断深化对治水形势和治水要求、治水特点和治水规律的认识,聚焦农村治水,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共治合力,努力描绘出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靓丽乡村画卷,这是我们今天在*召开“助力清水行动 建设水美乡村”工作推进会的初衷所在。

本次活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做了精心准备。上午,我们实地参观了部分水利工程、河道整治等现场;刚才,又观看了*人大代表“问河长”专题片,*县、*市、*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农业

农村等部门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陈俊副主任以聚焦五个重点、挂钩五个主体、开展五项活动为重点,作了全面具体的工作部署,我完全赞成,希望大家抓好贯彻落实。在各方面的努力下,今天的会议开得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在会议结束之前,我简要谈三点意见。

一、善用系统思维抓谋划

治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科学谋划。无论是治水主体,还是监督主体,都应当打破“就河治河”的思维定势,以系统观念谋划推进监督的有效方式。

一是深挖问题之源。人们常说,污染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治理农村水环境,关键在岸上产业的调整、污染负荷总量的控制、管理的规范。对此,各地、市各相关部门要由表及里、推本溯源,尤其是对小化工、畜禽养殖、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以及农村集镇区和村庄河塘重点区块,要完善整治方案,优化技术路线,寻求治本之策。这几年,全市人大系统紧盯水环境治理的短板和弱项,打出视察调研、专项审议、建议督办、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组合拳,通过刚性监督推动水环境状况持续转变。实践证明,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督更容易取得实效。我们要持续围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养殖污染监管、垃圾收运处置等方面,精准谋划监督事项,加强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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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县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积极作一些探索和实践。可以由流域、界河所涉地区县级人大常委会、镇级人大及人大代表,采取联合分工调研、各级代表联合视察、人大联动监督会议等形式,定期开展联动监督活动,通过视察调研、巡河检查,摸实跨界河道底数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将发现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政府办理,推动跨县(市、区)河道全面建立协同共治机制,助力构建巡河、保洁、执法等规范化联合机制,促进区域协同共治。

三、善用法治思维抓治理

依法治理是治理的最高境界。各级人大和政府都要增强依法治污意识,自觉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治理农村水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

一是强化制度供给。要把农村水环境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条例》《*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立法调研,以立法形式推动治水经验制度化、长效化,用法律武器破解治水难题。配合省人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长江岸线保护条例等立法,积极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的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

 

 

二是突出依法治理。要不断健全生态领域执法、司法和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部门法治建设情况,推动完善“河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在河道整治线索移送、联合督导巡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通过听取公、检、法等重点执法机关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等,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强化生态环境跨区联合保护。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渔业管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推动生态领域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三是提升行动自觉。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成果、深入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引导各级干部和人大代表运用法治思维寻求治水之道,深化“法治化+大数据+铁脚板”治理机制,走遍每条河流,摸清每个排口,磨实每项方案,办好每件实事,争做宜居水乡的宣传者、推动者、参与者。要结合“八五”普法,强化涉水法律法规宣传,让全体公民在润物细无声中涵养水乡情韵、担当责任义务,更广泛更深入地调动不同群体参与依法治理与保护,携手打造江海平原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生态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