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深入学习贯彻******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紧抓实党建工作这一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深化改革,主动适应经济转型新常态,逐步形成国企党建工作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一)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业意识和主体责任。一是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从2014年起,每年组织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进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意识,提高工作能力。今年,我们参照省的做法,在开展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将市国资委党工委书记纳入述职评议范围。二是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为突显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好“先党内、后

党外”原则,我们制定实施了《关于在深化所属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企业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制定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事规则,确保党委决策意图得到贯彻落实。三是将党的领导和现代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将企业党建工作表现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有效提高企业领导人员抓好党建的意识。

(二)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着力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实现了国企员工队伍的有序流转。一是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探索创新企业领导人员“聘用制”,改变以往企业领导人员任命终身制,建立企业领导“能上能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二是建立企业领导任职跟踪测评考核制度。对新提任的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满一年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群众满意度低的领导进行警示性谈话,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市国资委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所属企业领导人员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吸引和推动高层次人才向企业聚集,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布局,为国有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人才支撑,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工作。

(三)坚持抓载体、创品牌,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以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为核心,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创新打造了一批党建工作载体和品牌,使企业党的建设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一是开展“五促”党建专题现场会活动。2016年起,在市属国有企业中深入开展“五促”党建专题现场会,即“党建促管理”“党建促改革”“党建促发展”“党建促和谐”“党建促创新”工作现场会。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系统地提高企业党组织领导人员和党务工作者尽职履责能力。目前已先后在潼湖水厂、惠澳公司召开了“党建促管理”“党建促改革”两场专题现场会,取得较好工作成效。二是探索实施“五联系”工作法。市供水总公司江北水厂党支部探索实施了“五联系”工作法(党员联系生产责任制、党员联系技术革新责任制、党员联系群众责任制、党员联系组工工作责任制和党员联系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建立起党员联系厂务工作责任制,有效增强全体党员的主人翁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企业形成“党员带领群众干、群众向着党员看”的工作氛围。三是建立完善市直企业军转干部党支部。针对部分国企改制、退市后党员找不到组织、无法过正常组织生活的情况,市国资委探索建立了市直企业军转干部党支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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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体制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结合惠州实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加强企业党建工作领导,提供坚实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分级负责制。各级地方党委要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组织部门具体指导协调,把抓班子与抓党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把领导和指导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企业党组织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成员都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党建工作。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考核。健全完善企业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内活动的正常开展。建立企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制度,把抓党建工作情况与经营业绩考核、绩效考核挂钩,作为选拨任用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上级主管党(工)委要加大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规定任务落实到位,防止有章不循、令行不止、流于形式。三是完善党组织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劣势困难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机制,要将劣势困难企业党组织党建经费纳入行政预算,切实提高国有企业党组织基础保障能力。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属困难企业党组织

的指导与支持,适当增加党建经费投入,改善党组织办公和党员活动场所。

(二)抓活动内容和方式的创新,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党建工作也不断呈现出多样性、动态性和复杂性。应当从实际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探索和创新企业党建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和途径,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参与度和党组织的影响力。在时间上,改变以集中活动为主的做法,做到集中活动与分散灵活活动相结合;在内容上,改变单调、枯燥、吸引力不强的做法,做到呆板说教与寓教于乐相结合;在形式上,改变单纯灌输的做法,做到理论宣讲与典型引导相结合;在组织实施上,改变单纯依靠党委领导的做法,做到党委积极性与支部积极性相结合;在导向把握上,改变把过程当目标、一味追求形式的做法,做到数量与质量、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在具体要求上,改变缺少长远考虑、系统安排的做法,做到着眼长远效应与注重现实效果相结合。坚持以小型、分散、灵活、业余为主要方式,以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为根本目标,讲实效、重质量,本着有利于提高效果、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工作持久的原则,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步提高工作水平。此外,应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探索通过“互联网+”的形式,把更多的现代化教育手段与科技手段运用到党组织活动中来,解决企业党员工学矛盾、流

动频繁不便于联系等问题,促进党组织管理方式的有效性和多样化。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一是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机制,由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加强与流动党员的沟通联系,采取网络远程教育、上门走访、发放学习资料、集中座谈、个别谈心、参观学习等灵活多变的方式,丰富流动党员日常教育活动,加强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等知识的培训。二是加强退市企业党员管理。针对退市企业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办法,解决退市后企业党支部和党员的去向问题。企业破产或整体出让的,撤销该企业党支部。根据党员本人意愿,将被撤销支部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其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党组织。对于被整体转让,成为新的民营企业,如果原党支部的党员大部分被新企业接收为员工,加强沟通,保留原党支部;未被新企业接收的党员,可以转到社区党组织。实行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建议探索制定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办法,积极开展党员教育活动。三是完善信息采集工作。做好流动党员、退市企业党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流动原因、去向、联系方式、流动时间、作用发挥等),建立党员信息库,并根据党员的变化情况,对信息库的有关数据进行适时调整,做到党员信息及时更新、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