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贯彻******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xx届区委九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党的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积极推进落实“先领”行动,努力践行“三个表率”,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xx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

一、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党组领导班子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精神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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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抓好机关宣传阵地建设与管理,用好红色文化资源,组织参观学习等活动。注重价值培育,努力践行审计“三立精神”学习,及审计人员行为规范。

15.加强思想理论宣传引导工作,定期更新宣传栏,制作更新审计大厅宣传、会议室宣传等。

16.推动工会、团支部等积极组织活动,定期组织党内外人士活动,积极发挥工青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7.每半年对所属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查结果报区委宣传部,总结经验,深入查找问题,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