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2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各项成果运用,感恩奋进、决战决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重点领域,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规范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按照内容、方式、时限要求,规范推进各级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实现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定期公开各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加强涉及减税降费政策的公开、宣传和解读力度,加大市场主体特别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措施的宣传和“四方机制”成效的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文件清单公开等工作。〔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细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明确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范围、程序和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和个人

信息保护,避免因泄露个人信息产生不当影响;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及时反应、正面回应。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处置机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抓好公共卫生科普工作,提高公众健康意识。〔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首都两区”建设,着力推进“蓝天、碧水、增绿、净土”相关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重点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国控(考)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等信息公开。加大国土绿化、生态环境修复及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统筹治污减排降碳协同增效,全面公开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清洁低碳高效利用等方面信息。〔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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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公开工作。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完善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机制,落实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信箱、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畅通民意诉求,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预判和反馈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隐患,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聚焦平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十八)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到覆盖全面、分类清晰、便于查询,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全面的政务信息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实用性和便捷性。〔责任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九)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应在5

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务新媒体监测系统备案。加强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监管,对同一平台上开设的多个账号可进行功能整合或清理关停,集中精力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对不同平台上开设的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内容更新频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对内容更新少、互动不畅通等维护不力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各级各部门每月应组织对本级及所属单位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检查,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保障特殊群体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各开设主体要明确任务、提前谋划,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新开设的账号要同步部署、同步落实,确保特殊群体更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务信息。〔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十)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提升线上线下政务公开体验和实效。各级要依据《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DB13/T5480—2022)明确的标准指引,科学规划,集约节约,丰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内容,不断创新信息查询、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政策解读、数据开放、办事咨询等公开透明运行新模式、新场景,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责任时限:2022年9月底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六、聚焦工作落实,加大监督考评力度

(二十一)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集中解决好共性问题,落实整改好个性问题,总结推广好创新做法,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实现“由部分人员抓公开向全员参与的转变、由集中突击公开向常态化公开的转变、由被动迎评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责任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十二)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培训和业务系统培训体系,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确保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内至少参加一次本级或市级业务培训。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片区座谈、实地观摩等方式,总结交流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互学互鉴,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十三)加强监督考核力度。市、县(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目标绩效考核的方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积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十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

 

 

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对收到的批评、投诉、建议等要认真查证,及时发现和处置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行为;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力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提醒约谈;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