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在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建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政治、经济形势和任务,先后提出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并付诸实施,逐步完善,对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年至1949年)
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建新中国的28年,属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纵观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税收政策形成和演进的历程,既有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下的旧税制的反抗,也有指导革命根据地红色政权新税制建设的实践;既有抗日战争时期合理负担的经验,也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税负失当的教训,从而在解放战争时期形成了比较适当的税收政策,最终为制定新中国的税收政策奠定了比较牢固的基础。
建党和大革命时期(1921年—1927年),中国共产党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下列三个方面:第一,坚决反对帝国主义通过干涉中国税制特别是关税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坚决反对军阀、土豪劣绅通过苛捐杂税剥削人民。第二,合理解决农村的土地和农民的租税负担问题。第三,明确地提出了改革税制的初步主张,主要是废除厘金和其他额外征税;征收累进的所得税。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1937年),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红色政权的逐步建立和发展,经济、财政和税收工作逐渐受到重视,税收政策也在革命根据地的红色政权的税制建设中得以体现:一方面,继续坚决主张取消一切旧政权的苛捐杂税;另一方面,在革命根据地建立了以土地税和统一的累进所得税为核心的新税制,并按照阶级确定税收负担(即劳动者低税负或者免税,剥削者高税负)。同时,主张通过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并通过税收调节和促进经济发展。但是,由于某些“左倾”政策的影响,有些经济、税收政策也比较“左”,如地主的土地一律没收,富农和工商业者的税收负担偏重等。中共中央和中国工农红军到达陕北以后,为了发展抗日统一民族战线,迅速调整了对地主、富农和资本家的经济、税收政策。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945年),由于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国民党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政权及其军队的合法地位,在财政等方面也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但是,由于国民党政府拨付的军政费用和物资比较少,而且往往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无法保证红色政权及其军队开支的需要。所以,红色政权必须继续制定自己的经济、财政和税收制度,另行开辟财源。因此,中国共产党格外重视经济、财政和税收工作,税收政策和实践也有了新的发展:第一,继续坚持取消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的主张,同时允许在执行中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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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国共产党不仅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确定了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成功地领导了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税制改革,而且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提出了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要求和主要措施。通过不断改革税制和完善税收政策,中国的税制逐步简化、规范,实现了城乡统一和内外统一,税负趋于公平,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增强,并且继续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1993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继续推进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二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时期(2012年以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我
国从此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更加系统地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现代财税制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深化税制改革的任务,包括加强税收法治,减税降费,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地方税体系,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等内容。目前,税制建设的各方面均已取得了一系列进展。
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稳定税负,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2017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2020年5月出台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
2021年3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再次要求,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
2017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