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不懈用***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司党群工作部《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结合司实际现就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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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组织领导

 

司党建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司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在确保党员意见充分表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前提下可运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料不搞“痕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