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3-03 来源:网友投稿

为加强**县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法制委、内司委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成立了《**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自**月下旬以来,检查组创新工作,通过制定检查方案、组织集中学习、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法,采取实地走访、现场抽查、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生产销售企业、住宅小区、交通卡口等场所,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交通出行执法、登记上牌等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就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市民守法意识。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多措并举,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增强群众文明安全出行意识。县公安局采取了网上公布、上门宣传、集中授课、现场劝导、电子屏曝光等手段,累计发放宣传单**万份,接受教育群众达**万人次。县城管局利用镇街社区宣传栏、执法车辆等宣传平台不断提高群众对《条例》的关注度、知晓度,先后设置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引导牌**余块,劝告引导有效摆放非机动车**万余人次。县住建局印发**万余张宣传单页,提示和警醒广大业主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危害性,增强安全意识。市场监管局要求每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门店张贴《提示函》、《怎样正确选购使用电动自行车》等指南海报**余份,提醒销售者和群众注意相关事项。此外县生态环境、教育、消防、商务等部门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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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要把好源头关,监管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引导消费者认清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电动车的,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实施高额经济处罚。公安局要在重点时段、路段增加警力,对违规上路、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头盔等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形成整治的高压态势。城管局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乱停乱放的日常整治,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停放习惯。生态环境局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置的监督管理,积极查处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废弃蓄电池等违法行为,防止造成不可逆的环境污染。县政府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平台,开展联合执法,实行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