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至6月25日,全县共发生240起警情,其中火灾扑救126起,抢险救援77起,社会救助29起、安保勤务3起、虚假警6起。共出动队伍345队次,出动车辆593辆次、出动人员3147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57人,抢救财产价值X元,保护财产价值X元。全县共发生火灾126起,直接财产损失X万元,同比去年分别下降9.35%%、83.11%,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从各区块火灾情况分析:火灾起数排在前3位的是:X街道28起,X镇19起,X镇、X乡、X镇各11起,总计占火灾总数的63.49%。
从火灾发生场所分析:建构筑物火灾共发生48起(非经营性场所31起,经营性场所17起),占火灾总起数的38.10%;交通工具火灾共发生25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9.84%;草木火灾发生21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6.67%;户外电线火灾共发生19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5.08%,垃圾起火9起,占火灾总起数的7.14%。露天场所发生火灾4起,占火灾总起数的3.17%。
---此处隐藏3483字,下载后查看---
(三)消防宣传力度、深度不够。乡镇街道、行业部门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意识不高,形式单一,对居住场所、独居老人等各类场所的消防宣传力度不强,基层网格对村居民宅、特殊老年人等群体上门入户宣传覆盖和延伸不够。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消防安全黄红牌通报警示约谈挂牌和火灾事故领导到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九小场所录入排查情况和拆窗破网情况,按照应查尽查、应拆尽拆的要求,督促指导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完成整改工作,切实掌握本辖区九小场所和拆窗破网隐患底数,针对性开展突出隐患整治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治理。聚焦容易造成有影响火灾事故的高层建筑、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沿街商铺电动自行车、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百日攻坚三年行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持续推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确保隐患100%整改到位,提前摘牌销案。推动指导乡镇(街道)九小场所排查和拆窗破网整治工作。联合教育、民政、住建、民宗、文广旅体、经信、卫健等重点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联防联治工作,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继续推进消防安全知晓率宣传力度。推动乡镇发动网格员宣传落实,另外通过线上X通、各行业工作群进行广泛发动,提升各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知识。同时关注特殊群体生活常态,主要是失能老年人群体,要对全县无活动能力老年人全体持续关注,无人照顾的,乡镇(街道)要协调子女送养老院,有人照顾的,要对居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吸烟、取暖等生活习惯进行宣传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