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制度改革综合汇报

更新时间:2023-03 来源:网友投稿

一、夯实林长责任体系。林长制改革启动以来,一是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共设立三级林长399人。二是构建起以护林员为基础的网络化监测体系,形成了上下贯通的护林组织体系。全县选聘公益林管护员243人、未成造管护员27人、森林防火巡查员300人。三是修订完善了《**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2021—2025)》,并列入年度考核范围。持续抓好林地保护、林地征占用审批等林业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林地审核审批制度,确保对违法占用林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整改,夯实了全县森林保护根基。

二、活化造林绿化机制。一是拓宽林业建设投入渠道。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鼓励和吸引中国扶贫基金会等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多渠道整合林业建设资金。近两年累计投入绿化资金达到8000余万元。真金白银的投入,切实为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撑。二是探索试行“购买式”造林模式。**县以提高造林成效、促进生态脱贫、推动造林绿化为目标,探索建立造林工程与贫困户的联结机制,共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16家,吸纳1000余名农村闲散劳动力参与林业生态补偿脱贫工程,真正使生态治理的过程成为农民增收的过程,实现了在一个战场打赢国土绿化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的目标。三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近两年实施国家、省重点造林绿化工程10000余亩,中国扶贫基金会投资蚂蚁森林项目5000亩,高标准完成太行一号风景道和松庙、丈河、浙水等多个“网红村”的景观绿化,建成了西溪、菊巘山等一批生态公园,为生态**建设构筑了一道亮丽风景线。

三、筑牢林草防火根基。坚决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充分发挥林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全县压倒一切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筑牢了森林防火安全屏障。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手机短信、高音喇叭、标语、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努力营造森林防火的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扑火队伍建设。成立了县森林草原扑火专业队、县森林扑火应急救援队、驻防边界村森林防火队等三支队伍,同时,每个乡镇组建了200人以上的森林扑火队,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快速反应,迅速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三是落实“四包”责任制。全面落实县、乡、村、户四级防火责任,县与乡镇(林场),乡镇(林场)与村,村与户(护林员)层层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实行了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头的“四包”责任制。四是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森林防火重点村责任制。全县93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对86个森林防火重点村进行包联。包联森林防火重点村的机关事业单位分别组建不少于3人工作小组,入住所包村,全天候督促指导所包村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五是抓好重点区域监管。对潞城、六泉等六个乡镇和附城的丈河区域,陵辉线、赵马线、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等十条公路,全面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不留死角盲区。

四、创新林地改革政策。探索林业市场化运作体制机制,规范加快林地、林木流转,明晰林地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落实林地处置权,保障林地收益权。建立健全林地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特色经济林扶持机制,加快推进了公益林托管、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流转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涉林贷款流程。二是按照《**县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实施方案》,以森林资源扩容增量、提质增效为目标,已托管集体公益林28.86万亩,共争取到市级公益林管护面积7.4万亩,每年争取资金111万元,全面释放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红利,最大限度地提升集体公益林地的综合效益。三是完成全县341个已发证无争议村的电子档案扫描工作,完成林权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和林改电子档案移交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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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完善森林保险政策。一是化解风险,积极推进森林保险。**县列入政策性森林保险范围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46万亩,完成核桃政策性保险9000余亩,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完成森林火灾、冰冻灾害的理赔工作,全力做好森林保险监管工作。二是大胆探索,用活改革试点。**县2021年被评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县,积极创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争取县政府足额配套保费资金,做好野生动物损害赔偿事宜,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初步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