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规划纲要》、《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纳入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树立全周期城市健康管理理念,加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力度,打造精致、美丽、舒适、宜居、文明、健康的*,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办所、各社区、各相关单位齐心协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力争在-年创建周期内达到国家、省、市、区各项要求,助力*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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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成立由街道工委书记任顾问、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个专项工作组,牵头组织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全街各办所、各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创建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街道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宣传专项方案,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宣传,重点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参与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大力宣传报道创建活动成效,广泛宣传推介创建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大力曝光突出问题,弘扬社会正气,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三)加强支持保障。
全街各办所、各社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做好统筹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保障力度。街道财政要将必要的创建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各办所、各社区、各单位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为确保创建工作对标对表不走样,创建过程中定期邀请上级各行业专家开展授课培训、现场调研、模拟评估,深入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硬伤”。紧密结合专家提出的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科学铺排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四)加强监督考核。制定严格的督查方案,日常督查、专项巡查、抽查检查、明察暗访、定期讲评相结合。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街道绩效考核内容。强化创建工作激励和问责机制,对落实工作不力、未能如期完成创建目标任务而影响全局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对在创建活动中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推动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