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焦全市工业“百千万”工程,围绕重点打造“+”千亿产业集群,结合九江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设置、推进落实、考核管理制度,创造有利于人才工作开展的制度环境,为九江融入长江经济带、振兴江西北大门、打造区域率先发展战略高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分为三类:
(一)各县(市、区)党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及主要负责人;
---此处隐藏2257字,下载后查看---
五、结果运用
人才工作考核结果将列为县(市、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内容,纳入其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评选全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人才工作者的主要依据。
各县(市、区)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本办法由中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科室:人才科;联系电话: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