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修订后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现就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安排
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重点抓好4方面12项具体任务。
---此处隐藏3156字,下载后查看---
全县党纪学习教育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筹协调,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承担具体工作。各基层党(工)委要发挥好对所辖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的指导作用。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或配备专门力量。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切实负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指导。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对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进行把关,防止出现偏差。
(二)坚持率先垂范。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抓好自身学习教育,带头学习、做出表率。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学习研讨,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整改落实。
(三)加强宣传教育。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深入宣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及时反映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成效,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四)务求学习实效。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主义,要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坚决克服,严防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完成本单位本部门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