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6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防止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第一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汲取近期我国部分省区接连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起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思想,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第一课,强化民政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使用和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活动内容

(一)授课时间。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第一课学习培训。在全年其他节假日,根据服务人员思想状况、安全设设施状态等情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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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课方式和参加人员。采取动员会、现场会等方式组织实施,保证全员参与。注重创新形式,采取播放视频、利用图文展示等互动体验式授课形式,让管理服务人员受到更形象、更直观的教育,增强第一课的学习教育效果。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划。充分认清面临的严峻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到上好安全生产第一课是强化民政各服务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和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将其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严格抓好落实。

(二)严密组织,确保实效。根据本单位实际,精心准备授课内容,采取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充分借助新媒体手段,确保安全生产第一课取得实效。严格落实覆盖全体人员的要求,对因值班、休假等未及时参加的人员,及时组织补课。

(三)加强督导,认真总结。局党组加强对安全生产第一课的检查指导,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及时发现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不落实、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