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特巡警队应急处突能力研究

更新时间:2023-07 来源:网友投稿

一、特巡警在公安工作中发挥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一大批因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建设项目引发的上访、堵路、阻工及群体性纠纷事件络绎不绝,社会矛盾突出,治安形势严峻,公安特巡警身负应急处突重任,一直奋战在基层前沿,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开封市公安局为例,年以来,特警支队武装巡逻次,车辆出动余台次,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余次,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夜间巡控工作中,积极开展街面巡查和卡点堵控,累计盘查可疑人员人次,可疑车辆余辆;特警支队参与和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保卫执勤、备勤、临时任务等起,参与和出动警力人次,出动和使用车辆台(次),处置疏散上访、堵路堵门、疏导群众人。

二、应急处突力量专业化建设的薄弱环节

目前,公安特巡警应急处置力量建设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难以提升。

(一)重视程度不够,职责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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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做好信息排查工作。不断完善全县治安系统涉稳信息排查机制,针对相关重点领域,每月按战线或辖区开展常规排查和汇总上报工作。二是搭建情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搭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情报信息平台,彻底改变各警种、各部门之间存在的“信息壁垒”和信息不对称状况,避免贻误警情。三是完善信息研判制度。各相关警种和部门要建立专业的情报信息研判队伍,形成信息研判机制,通过对各类情报信息的科学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超前预警。

(三)建立完善的源头治理和动态管控机制,切实做到化解在前

一是做好先期稳控化解工作。将信息排查与矛盾纠纷化解有机结合,在排查过程中,若发现可能酿成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应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进行先期调解、化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问题解决在本地,隐患排除在未爆发之前。若调解不成,应将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反馈给上级部门。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民警直接列管、布设信息员、定期暗访约谈等方式,对上访重点人、有现实危险的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进行跟踪掌握和动态管理,对有肇事苗头的,要及时疏导,严密控制,防止失控漏管。

(四)建立完善的整体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处置在小

一是强化快速反应,及时高效。以“部署快、出警快、处置快”为目标,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做到信息灵敏、指挥有序、出警及时、处警果断,提高现场处置水平。二是强化组织指挥,协调一致。突发群体性事件往往根源复杂,牵涉面广,一旦发生后,要及时向上汇报,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处置,防止因脱离领导、擅自行动而激化矛盾。三是强化因情施策,分类处置。群体性事件涉及人员较多,参与者心态各异,处置过程中,应视情况灵活应对。首先应按“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立足说服教育,缓解群众对立情绪,争取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以达到分化瓦解少数顽固分子的目的,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滥用警力,导致非对抗性矛盾演变成对抗性矛盾。对其中少数别有用心、有意挑起事端、挑唆不明群众向政府施压的人,切不可在群众不明真相、情绪激动时,动用警力解决问题。如果现场情况复杂、一触即发,则应拉起警戒线或划定警戒区,一旦局面失控,应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必要时可将少数不法分子强行带离现场,待控制局势后再做工作。同时,收集固定证据,对为首者、策划者、煽动者以及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和打砸抢者给予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