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报党、团组织实力
根据《党章》和《政工条例》等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在人员调动、内部调整时,及时对本单位党团组织机构进行改选,同时通过司令部和政治处核实党、团员情况,将调整、核实情况在30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政治处,填写《组织机构明细表》和《党、团员花名册》,要求纸制材料加盖本单位党、团组织印章,同时上报电子版。
2023年度集中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日。
二、上报年度党、团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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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报的党员发展计划超比例的;
4、党、团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不规范齐全的;
5、超时完成上报党、团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相关材料的;
6、党、团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履行手续程序存在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