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阿克图别克乡新建煤矿“6·23”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3-08 来源:网友投稿

  2021年8月11日,原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北疆分局”)将该起事故及新建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案件转送至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核查。2021年9月3日,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以《关于成立巩留县阿克图别克镇新建煤矿举报线索核查组的通知》(巩发改字〔2021〕39号),成立以巩留县人民政府县长卓力得拜﹒吉尔哈力为组长的新建煤矿举报线索核查组,开展了举报核查工作。2021年10月27日,巩留县人民政府向北疆分局报送《关于巩留县阿克图别克乡新建煤矿举报信息核查结果移交的说明》(巩政函〔2021〕58号),确定为一起瞒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11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原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原北疆分局撤销。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2021年12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会同巩留县发展改革委发改委、公安局、总工会、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相关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建议。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新建煤矿基本情况

  1.交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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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设备及工艺。

  (三)按照相关规定录用胜任工作岗位的人员。

  (四)配齐配全满足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的力量。

                                 巩留县阿克图别克乡新建煤矿“6·23”

                                        瞒报事故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