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核制度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在企业职工的职业生涯中,灵活地运用通过工作能力的开发,所培育出来的创造能力,
才是上班族真正的生活目标(个人目标的达成),进而将此发扬光大,能使企业目标的达成获得良好的结果。
此外在人事考核的定义目的上,若不让员工在个人生活目标上充实自己、拥有自我主张
的话就无法适应现代多变且激烈的人事考核制度。
总之,工作目标、生活目标的规划是在每天的劳动中弥补自己的不足(自我充实),并
进一步健全这项能力。
在这样的想法之下,今后的人事考核则是,上司对部下的日常职务行动都应有详细的把
握、观察、分析,这样一来对被分配到的工作(职务)则势必成为开放式的人事考核
也就是说,上司对部下的工作管理方法必须从根本改起。从本来的单向通行的人事
考核改为,上司与部下间相互的双向通行
因此,一旦实施了双向通行的话,双方就必须进行谈话。而要进行谈话就必须对谈话内
容制定规则。而要遵守这些规则就必须研讨出对什么事用什么方法,对什么事要采取怎样的评估。

在遵循这一连串的过程中,人事考核就成了真正的上司对属下的工作评估,能力的开
发,与人力资源培育、活用
所谓人事考核就是指,以能力开发与活用为目标一事。在实践此事的同时,亦能发挥整
体规划、人事评估和待遇系统的功用。
总之,在为了更进一步的稳固经营基盘,就企业来说确立人才的必要性是重要的。
而且必须在今后的人事工作管理的前提条件下加以考虑。然后为了使这项人事工作管理达到实效,企业就必须要有一公平的从业员工目标达成能力评估系统。
为使此项评估系统有效运用,则有以下的5项重点:
1.明确的设定企业将来的形象与基本的策略目标。〖JY2〗经营策略的制定
2.接受第1条的经营策略,定出使员工的能力发挥到最高点的人事方针。
3.对员工所发挥的能力、业绩给与适当的评价,及相当的待遇。〖JY2〗评价与待遇
4.给从业员工适合他能力的工作,使其能力有效运用。〖JY2〗适才、适所
5.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激发员工的斗志,经常把握员工的能力,留心能力开发。〖JY
2〗人才的培育
至于应如何提高员工的能力并且加以活用,在这里我们所重视的是,配合企业需要,开
发每位员工的潜能。希望通过在各工作领域的充分活动,达到个人的成长与提高企业业绩的目标的具体化。也就是,设计一个员工个人的能力开发培养发挥提高待遇的人事系统。

为了让这种人事薪资待遇系统有效实施,就需运用人事考核制度。简单地说也就是,人
事考核制度上的各种人事管理活动乃是依企业的目的做有效实行的基本方法。在企业方针、政策的支持下,担任调整工作所要达到目的的指南。
然而原来的人事考核被认定为仅作为人事考核为目的的一项检查功能,而常受到多方的
指责。
 

特别是,将重点放在员工的个人差异上,并将此反应在加薪或奖金上的偏差做法使得大
家对人 事考核制度的不满、不信与不平。现在,我们将重点放在能力开发,使整体人事薪资系统得到一贯的定位,这正显示了新人事考核制度的立意。
此外还有一项在人事考核上可看到的反应,那便是人事考核能准确到什么地步?关于这
点我们有以下的看法。
人事考核制度乃是在比照企业目的的同时,上司对员工个人的能力、工作热诚、业绩做
观察和指导记录,做到公平的待遇、能力开发的目标时所必须的。将员工工作的完成度和企业(上司)所期待、要求的程度相比较,看是完整到什么地步,还有能力=职位=待遇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再将制度做妥善的运用。
依考核目的的不同,可分为评价基准和要件,着眼于从业员工的工作态度,将其区分为
如何圆满地去处理困难的工作和花了多少时间去处理简单的工作,并将其结果记录下来,作为今后在考虑对策时的参考。
人事考核制度是掌握每一个员工的动态,以及其未来的工作目标的必要方法,并以此作
为一个媒体、制作一个符合企业需求和个人需求的方式。
通常人事考核都是通过日常的职务行动的观察、评估,以经营上的教育为基准的评判。

在这个观念下,充分检查本公司的人事考核的问题点在那里?修正要件是否充足?对应
如何修正才好,做好充分的检查并定好方向之后才能有一个公平客观的人事考核标准,也才能使其充分发挥其机能。这也才能作为一个可以适应新的经营环境的人事考核制度,做有弹性地运用。


二、人事考核的主要内容
人事考核通常是由三种考核项目组合而成的,包括成绩考核(业绩考核)、态度考核和
能力考核。
1.成绩考核(业绩考核)
(1)成绩考核乃是针对职务的完成度来做参考的标准
评估何物 在一定的期间内(6个月或最长在1年以内的期间)工作的进行状况、及完成
了多少以过去式来加以评估。
考核方法 对照职务标准在考核的原则下进行。部下只有一人时也要确实执行。
考核要素 考核其工作量”“工作质”“目标达成度”“指导·教育。但若是属
一般职列中间指导职的话,则尽可能的就分类别目标的完成度加以评估。也就是将每一项目被确认的工作在绝对评估的基准之下进行A.B.C.D的评分,进而做到对这个考核的要素别进行评估。
自我评估与回馈 工作别达成度的评估,如果可能的话则先由本人来作自我评估。再
由专属上司(第一考核者)来进行评估,在这之中特别是看法不同的地方则必须再沟通。从这项沟通谈话中,确认目前的指导计划及自我启发目标,再与能力开发相结合。
考核的活用目的 以上述的能力开发为重点的同时,在检查上则以当前的成绩(业绩)
为重。
(2)重视第一考核者的评估
在实际的工作上对较远的人是较不清楚的,所以在成绩考核时无论如何都以第一考核者
的意见为中心。而第二、第三考核者则站在辅助性的立场对成绩考核时的绝对评价有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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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年度考绩:
一、到职未满半年者。
二、留职停薪及复职未达半年者。
三、已征召入伍者。
四、曾受留职察看之处分者。
五、中途离职者。
第十三条 不得参加年度考绩之人员,仍应填具勤情及奖惩资料备查,但应注不参加考核字样及原因。
第十四条 第十二条所称之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人员,除第四、五项留职察看及中途离职者,不发年终奖金外,其第一、二、三项得酌予奖励。
第十五条 年度考绩依成绩分下列五等。
一、一等:90分以上,年度考绩满90分以上者,列为一等升职一级,或加薪十级。
二、二等:8089分,年度考绩在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列为二等加薪五级。
三、三等:7079分,年度考绩在70分以上,未满90分者,列为三等加薪三级。
四、四等:6069分年度考绩在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列为四等加薪一级。
五、五等:59分以下,年度考绩未满60分者,列为五等薪资不作调整。
第十六条 凡当年度内曾受奖励或惩戒者,其年度考绩应增减之分数依下列规定。
一、记大功一次加十分,记功一次加五分,嘉奖一次加二分。
二、记大过一次减十分,记过一次减五分,申诫一次减二分。
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一等。
一、曾受任何一种惩戒。
二、迟到或早退共达十次以上者。
三、请假超过限定日数者。
四、旷职达一日以上者。
第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入一等及三等。
一、在当年度内曾受记过处分者。
二、迟到或早退二十次以上者。
三、旷职二日以上者。
第十九条 请假、迟到、早退及旷职除前两条之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扣减年终奖金。
一、事假:每超过一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其底薪三十分之一。
二、病假:除经特准者外,每超过一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其底薪六十分之一。
三、旷职一天,于年终奖金内扣减600元。
四、迟到四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300元。
第二十条 本办法呈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