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新要求,始终围绕教育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强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监管,着力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推进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提高校园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一、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1.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岗位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根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分类确定教职工安全工作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
2.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做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教育常态化、安全排查立体化、安全演练专业化和安全台账标准化。学校坚持每日一次隐患排查,每月一次维稳安全专题分析会。县教育局采取“每月自查—季度互查—年中抽查—年底考核”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3.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班子、支部要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分析研究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评估排查,科学制定风险隐患防范整治方案,及时消除隐患,有效管控风险。要建立校园安全风险“吹哨人”制度,从精神和物质上激励全体教职工时时关注校园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
二、抓好措施落实,强化校园安全常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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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强安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明确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经费。要高度重视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对本单位全体教师、保育员、食堂从业人员、安保人员、门卫、清洁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等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自身安全管理责任,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工作标准,提高业务能力以及事故处置能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要确保在职教师和安全管理干部每年不少于4课时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管理培训。要督促保安公司利用假期做好学校保安人员岗位轮训工作。
22.加强校园应急管理。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特点,不断完善各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逃生自救演练,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要对教职员工每年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现场逃生自救等演练。师生演练预案、总结和过程性视频、照片等要建立台账。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3.落实校园安全督查及考评机制。教育局将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安全督查,要继续实行局领导包片检查制度。要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管理专项组作用,协同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校园及周边问题整治行动,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和稳定。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考核机制,加强对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综合考评,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学校(幼儿园)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在“平安校园”创评、年度综合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4.加强学校安全信息与事故报告处置。强化应急处置。按照《岱山县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学校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事件级别立即做出反应,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坚持敏感时期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敏感时期不安排休假;强化信息报送。任何单位在重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即知即报,口头报告最迟不超过30分钟,书面报告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重要信息而延误事故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5.做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各校要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协同育人机制,密切配合、各展所长,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学生思想状况,主动回应心理、情感诉求,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提醒并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