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更新时间:2024-04 来源:网友投稿

新时代以来,总书记对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一以贯之、与时俱进的深入思考和实践推动。他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当前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需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党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党的二十大明确强调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三不腐”体制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关系到党执政的合法地位与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腐败现象依然持续存在,“三不腐”机制的实践推进与理论研究依然任重道远。一体推进“三不腐”既是我国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战略性举措,也是我国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的中国智慧和方案,堪称古今中外反腐败治理的伟大创举。借此机会,我讲几点体会,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一、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内“三不腐”体制机制的特征

“三不腐”体制机制,就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简称。一体推进“三不腐”,是总书记在长期实践中总结提出的原创性理论,它深刻揭示了反腐败治理的基本规律,彰显了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三不腐”体制机制将反腐败和监督纳入从严管党治党全局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明确“三不腐”机制的内涵,是开展“三不腐”工作的前提条件,是规范从严治党的发展与延伸。“不敢腐”是基本前提,强调“不敢腐”是惩戒警示,侧重于高压震慑;“不能腐”是根本保障,强调制度规范,侧重于防范治理监督;“不想腐”是防线,强调素质觉悟,侧重于提高思想素养、提升自身免疫力。透过现象看本质,一体推进“三不腐”在逻辑本质上是一个层层递进、互为补充完善的系统,是腐败治理内外部因素协同配合的过程,体现了反腐败工作从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的逻辑演进。

(一)“三不腐”体制机制呈现静动结合的有机统一。“三不腐”是新时代党反腐败斗争的战略目标。从静态的层次划分来看:“不敢腐”是初级目标,主要侧重于针对腐败分子或者准备实施腐败行为的人员;“不敢腐”以高压惩治手段,对腐败分子或者想实施腐败行为的人员进行严厉震慑,使其及时收敛或者压制住腐败念头,从而实现对腐败活动的控制。“不能腐”是中级目标,主要通过织密制度笼子,广撒监督网,对想实施腐败行为者进行严密的监督制约,将公共权力放在制度和监督的阳光下运行,碾压腐败机会。“不想腐”是高级目标,主要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为根本目标,提高党员干部的觉悟水平,使其发自内心不愿意实施腐败行为。从这个层面来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逐步递进的关系。反腐败斗争既有中短期目标也有长期目标,既关注重点问题又强调根本遵循。在反腐败斗争实践中,“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它们相互联系贯通又有区别侧重,具备目标一致性。我们应全方位把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统一性。

---此处隐藏6248字,下载后查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决整治腐败问题。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要求我们必须清除有损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所有因素,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一切病毒,从根本上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新时代党中央“三不腐”体制机制的构建取得的经验弥足珍贵。

(一)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要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就必须厘清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二者既相区别又密切联系,党内法规体系是以党章为核心的,国家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二者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然要求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共治,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党的自我革命范畴,注重完善国家廉政治理体系,坚持以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为核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应始终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核心。在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进程中,将党的意志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对国家法律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同时,要通过不断深化立法、司法体制改革,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权力对司法的干扰,切实保障司法公平公正。新时代的反腐败斗争针对家族式腐败多发的特点,在依法依规、保障人权的前提下综合研判,在相关法律中加入关于亲属间“共享贿赂”“知情不举”等情形的处置标准,提高公职人员与亲属形成“家族式腐败”的风险成本,以防止家族式腐败的利益勾连。通过构建健全的反腐法律法规,促使掌握公权力者自觉抵制腐败,做到“不想腐”。“不想腐”的前提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高压不断加强,“不能腐”的篱笆进一步密植,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态势,党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逐步形成,“三不腐”的体制机制成效日益显著。

(二)加强党性教育与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相统一。当前,全国党员数量已经九千多万,年轻党员占比不断增大,腐败现象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加强党性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成为党的十八大之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组织开展了六次集中性学习教育。在这六次集中学习教育中,每次学习内容各有侧重,但都凸显出党性教育,凸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深化廉洁文化建设方面,总书记强调要将党员的廉洁家风建设纳入纪律监督、政治生活、以案促改和巡察等常态化工作之中,在良好家风建设中协调推进构建“三不腐”有效机制。总书记在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廉洁治家,反对特权现象。近年来,全国各地持续开展以“讲家史、谈家训、立家规、正家风”为主要内容的家风建设活动,不断筑牢防腐之堤,为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支撑。2016年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抓住了党员干部队伍廉洁从业教育这个“牛鼻子”。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的过程中,强调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的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读懂、弄通、做实。通过系统学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让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完善制度体系与发挥纪检监察专责相适宜。党的十八大之后,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管党治党制度日趋完善,制定修改完善了近二百部党内法规,完善了党内法规体系,制度治党成效显著。同时,积极发挥纪检监察的专责职能,把巡视巡查制度贯穿其中。在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总书记提出了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我们党不断强化铁腕治党,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警示领导干部“不敢腐”。党中央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监督管理,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促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党的纪检监察对腐败行为的惩罚力度不断加大,提高了领导干部规矩意识和“不想腐”的自觉。“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逻辑基础是持续强劲地纠正“四风”,大力审查违纪违法案件,从遏制“四风”问题抓起,促使党风政风得到明显好转,带动“不敢腐”震慑效应的初步显现。通过不断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逐步形成党内监督、政府监督(行政系统外部监督和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互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三不腐”的保障基础更为牢固。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有强烈责任感的人民纪检监察队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不断深入各领域、各部门、各单位督导监察,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化、考核,使其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创新监督监察手段,推进“三不腐”加互联网的大数据监督平台,构建联合执法的大监督格局。我国迈入新时代以来,全党对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与时俱进的深入思考和实践推动,构建了“三不腐”体制机制。“三不腐”体制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关系到党执政与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部署。党中央构建的“三不腐”体制机制有其典型的特征和深厚的理论渊源,“三不腐”体制机制的构建旨在保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促进党内政治生态好转,提升人民信任支持度,锻造党的革命性。“三不腐”体制机制的构建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生动实践中不断推进的,其构建的基本途径可概括为: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加强党性教育与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相统一,完善制度体系与发挥纪检监察专责相适宜。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