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县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决维护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及省、市、党委决策部署
落实举措: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以及机关全体人员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自觉性。
二、坚决维护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
落实举措: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到人大依法履职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认真履行贯彻落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主动对接、及时跟进、执行有力,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在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部署上合拍。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党委报告党组工作,对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大情况等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照程序及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切实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此处隐藏2102字,下载后查看---
落实举措:坚持树牢廉政思想防线,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国GCD章程》《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中国GCD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深入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压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廉政风险滚动排查,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把纪律建设融入人大工作全过程,营造人大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转化为保证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的有力举措
落实举措: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党组班子成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监督责任,抓好分管工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分管工委党员干部的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履行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努力实现与党委主张、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锚定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做好计划、预算、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等常规性监督的前提下,对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实行重点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司法监督举措,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推动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落实举措: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传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持续推动党风廉政教育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努力营造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崇廉、倡廉、守廉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