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7日至13日,县直工委利用一周时间,分组到县直各单位就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导调研。调研工作通过审阅党员档案、发放调查问卷、与党员谈话、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结合这次调查工作重点,现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听取到的意见建议情况梳理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直工委所属县直单位共73个,县直单位党组织208个,其中,党委6个,党总支17个,党支部185个。县直机关党组织共有党员2737名。从学历上看,高中(中专)学历505名,占18.45%;大专学历675名,占24.66%;大学本科学历1351名,占49.3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1名,占3.70%。从年龄上看,35岁及以下558名,占20.39%;36至45岁986名,占36.02%;45岁以上1193名,43.59%。
二、具体做法
(一)聚焦提升能力,强化教育培训。以党章、党史、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结合“四型机关建设”、党支部品牌创建、党建联学共建活动等,通过集中培训、专题授课、观看党性教育片、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培训对象涉及党组织书记、党务专干、全体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等。2021年开展培训7次,包括“线上+线下”直播课堂1次,共计72学时,培训3100人次;2022年开展培训5次,包括“云培训”3次,培训4500余人次;今年上半年,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500余人次。同时,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和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多次网络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广大新发展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与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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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政治标准问题。新修订的《党章》明确,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落实这一要求,首先迅速掀起学习二十大《党章》的热潮,特别是要讲清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修订,让每个党员都明白坚持政治标准的重大意义,以便于他们积极主动行使好这一权利,为组织把好关。其次是要对政治标准进行具体量化,和机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让党员看得见、记得牢,易操作、可比较。我们认为,政治标准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看入党申请人是否真正拥护党的领导,不仅要看申请书怎么写,更要看他平常如何做,是不是做到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特别是在个人利益和党的政策发生冲突时,能否做到立场坚定;二是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达到了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先进分子的要求,重点了解他们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认识,能否做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三是看入党申请人是否勇于维护党的形象,自觉按GCD员标准要求提高自我、完善自我,对待群众咨询,主动耐心解释。四是看入党申请人生活工作经历成长过程的政治表现,要认真把好政治审查关,甚至可在培养期间就对其政治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避免因赶时间,导致政治审查不严不细影响新党员质量。再者是建立发展党员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党认识不深入党动机不纯的,二是言行不一、搞“两面派”,散布有关党的谣言的,三是形象不佳,群众评价不高,入党后影响党的形象的,四是对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或是搞阳奉阴违的等等。
(二)关于发展党员主动性不强的问题。单位对发展党员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归根到底还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清的问题,没有意识到这项工作不仅关乎申请人个人的成长进步,更是一项事关党员队伍建设的和基层组织建设的长远大计。这个问题也从侧面反映出主要负责同志对党建工作的重视不够,调研中我们发现仍有一小部分单位党建资料极不完善,甚至有的单位对督导调研心有抵触。我们建议,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由县直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机关党建专题培训,进一步加深县直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机关党建和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理解与认识。
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主动,有多方面原因。一方面,很大一部分机关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不明白,片面的认为“一把手”说了算,直接向“一把手”打申请,再由“一把手”向党务干部指派任务。“一把手”的过多参与,导致党务干部失去了发展先进分子自愿入党的积极性,甚至是不敢作为。另一方面,调研发现除极个别单位外,绝大多数单位都没有专门设置党建科室,大多数单位从事党建工作的都是1人,并且身兼数职。工作多、任务重,常规工作尚难以完成,更无精力去考虑发展党员“没事找事”。再者,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流动较快,交接频繁,这就导致他们很难沉下心来用心钻研党务工作,有的甚至刚摸清头绪就转岗调岗了。业务不精,面对发展党员这种程序较为严谨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时畏手畏脚,不敢担责。基于上述三方面考虑,我们建议单位严禁选任非党员非单位正式人员担任党务干部,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置单独的党建科室,专职负责党务工作,同时,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防止“一把手”过多参与、过分干涉,进一步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调动党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群体发展党员工作。目前来看,各单位党组织都比较重视在35周岁以下和高知识群体中的发展党员,各种关系也比较理顺。比较难以把握的是,在疫情防控、抗洪抢险救灾等危难险重任务一线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群中发展党员的问题,我们考虑,是否能针对在这一领域中有突出贡献的人,由县委组织部评定后,集中向市委组织部申请发展,这样既让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助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能在广大群众中树立鲜明发展党员导向,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的荣誉感、自豪感。
关于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问题。就县直机关来讲,高知识群体的界定,应该为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当学历的技术职称人员。关于在这一群体中发展党员,我们的意见是可以适当简化程序,比如考虑到这类群体人员一般都是埋头工作、不善交际的人员,对组织看准的人应该大胆吸收入党,而在推举评选环节不能简单以票取人,以免挫伤他们的入党积极性;另外,考虑到高知识群体人员容易出现思想相对纯洁或过于活跃的特殊情况,要严格把好政治审查关,特别是在确定其入党介绍人时,要优先选择党的理论功底厚实、善于开展思想工作、具有较高威望、党龄较长并能得到其认可的正式党员来担任,以防因为介绍人素质不硬、能力不足造成培养联系工作吃力,影响培养教育效果,并进而影响发展党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