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奋力推动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取得新进展、迈出新步伐,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以优异成绩向建区40周年献礼。
二、重点任务
(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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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验收阶段(2024年11月1日-12月31日)。对照考核办法,做好迎接国家、省、市考核工作。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部门和镇(街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区综合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明确主攻方向,扎实组织推动。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搞好部门联动。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总协调工作,各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3.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乡村振兴工作列入对部门和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用好考核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