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一)对照学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够。虽然能够按时参加党组织的集中学习,但是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存在应付了事的情况。比如,在学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时,只是通读浏览了一遍,没有认真研读每一条款,导致对一些具体规定理解不够深入。二是学习方法不够科学。学习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往往是临时抱佛脚,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例如,在准备业务培训材料时,经常是临近截止日期才开始慌忙搜集资料,缺乏平时的积累和思考,导致材料质量不高。三是学习效果转化不足。学习与实践脱节,没有很好地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比如,在起草文件时,虽然学习了相关政策文件,但未能充分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导致文件内容与上级要求存在偏差。

(二)对照知纪方面。一是对党纪党规的认识不够全面。对党纪党规的学习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例如,在处理公务接待时,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不够透彻,有时会出现超标准接待的情况。二是对纪律规矩的敏感性不够。对一些看似小事的纪律问题认识不足,存在麻痹大意的心理。比如,有时候办会时,整理会场垃圾,对遗弃会场未开封的饮用水,自己就饮用了,没有意识到这是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三是对新修订的纪律规定掌握不够及时。对党纪党规的更新情况关注不够,导致工作中可能出现与新规定不符的情况。例如,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对新的报告要求不够了解,造成填报内容不够全面准确。

(三)对照明纪方面。一是对纪律规定的理解不够深入。对一些纪律条款的理解停留在字面意思上,没有充分领会其深层含义。比如,在处理群众来访时,虽然知道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态度不够耐心,没有真正体现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对纪律执行的标准把握不够准确。在执行纪律时,存在标准不一、尺度不同的问题。例如,在处理各科室的公务接待报销时,对不同科室的要求有松有紧,没有做到一视同仁。三是对纪律规定的适用范围认识不清。对一些纪律规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理解不够全面。比如,在组织单位活动时,对参与人员的范围把握不准,导致出现超范围、超标准的情况。

(四)对照守纪方面。一是自我约束意识不够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存在侥幸心理。例如,利用单位电脑寻找一些私人资料,顺手就用办公室的打印机打印出来了,没有严格遵守公私分明的原则。二是执行纪律不够坚决。面对身边一些违纪行为,有时不敢坚持原则,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比如,发现身边认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轻微违纪行为时,碍于情面没有及时制止和报告。三是落实纪律规定不够到位。在具体工作中,对一些纪律要求执行不够彻底。例如,在公文处理过程中,有时会因为工作繁忙而忽视保密规定,未能及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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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行合一,增强纪律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主动学习党纪党规,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党组织的集中学习,积极参与讨论交流,深化对党纪要求的理解。在日常工作中,凡事多思考、多请示,确保各项行为都符合纪律要求。建立个人纪律档案,定期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提高遵纪守规的自觉性。

(三)提升能力,把握纪律要求。通过参加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提高对党纪党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纪律教育专题讲座,深入学习纪律条规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一视同仁、尺度统一。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纪检部门请教,确保纪律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四)严于律己,筑牢纪律防线。树立“严以律己”的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慎独慎微。定期开展自我批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党性分析,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面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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