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党组书记研讨发言: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奋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一名法院党组书记,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必须把握精神实质,联系法院工作实际,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格局谋划和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法院力量。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法院党组书记,要带头学习、深入思考、系统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全会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全会的重大意义、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全会精神在法院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之基。把忠诚写进人生信条,始终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是对每一个GCD员的基本要求。要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中国GCD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教育引导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三)强化政治担当,践行忠诚之责。忠诚不是口号,而是要体现在具体行动中。要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要坚持以总书记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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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努力在审判能力和审判经验上不断提升,是法官的职业追求。要坚持以审判实践为中心,在审理案件中学习,在解决问题中成长。要注重总结审判经验,善于从个案中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审判规则。要加强案例指导工作,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案例指导机制。要重视裁判文书质量,努力提高说理能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份裁判文书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积极参与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制定,为完善法律制度贡献智慧。

三、涵养担当务实作风,厚植司法为民情怀

(一)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用“诚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用“耐心”倾听每一个当事人的声音,以“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这是对法官职业操守的基本要求,也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要始终牢记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改进司法服务,提高司法便民利民水平。

(二)培养司法同理之心。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理解他们的诉求和困难。在审判工作中,要注重倾听当事人的陈述,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要善于运用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关注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改进工作。要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必要的帮助,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不仅是一种工作态度,更是一种责任担当。要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在立案阶段,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审判阶段,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在执行阶段,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让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要加强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要重视司法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和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