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局长在2024年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一、筑牢思想防线,不碰法纪红线

当前正值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键时期,也处于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一)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一是认真学习有关党内法规。要把学习《中国GCD章程》、《中国GCD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权”与“责”的关系,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是要加强警示教育。要经常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教育片,从正面典型中受到鼓舞,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牢记宗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严以律己,树立良好形象。一是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杜绝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或到私人会所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违纪行为发生;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利用工作调动、提升晋级、子女升学等名义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取酬;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通过快递物流渠道收受各类贵重物品。二是要管好配偶及亲属。要严格执行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个体经营、私营企业主、合伙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配偶、子女不得在境内外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不得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和从事公务人员;配偶、子女不得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募集资金或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三是要净化社交圈。要主动把好社交关口,净化生活圈、交往圈,管住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四是要注重家庭美德培养。要注重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崇尚简朴、文明的生活习惯,抵制歪风邪气侵蚀,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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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管。需加强对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违规变更设计;加强对中标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中标单位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把控工程竣工验收关。严肃处理违纪行为。对于不遵守命令、禁令或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查处并问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行为,以及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降低标准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并问责;对于工程质量检测中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或评价的检测机构,必须坚决查处并问责;对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中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的单位和个人,也必须坚决查处并问责。

三、坚守小节,不碰纪律红线

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能因小节不慎而断送自己的前途发展。一是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钱花在刀刃上,多用在为群众谋福利上。二是要履行职责中的“硬约束”。要严格执行《交通局财务管理制度》和《交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陪餐标准,禁止超规格接待就餐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禁止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禁止用公款安排与正常公务活动无关的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禁止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以及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禁止公款送礼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禁止接受下级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的款项;禁止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禁止以个人名义举债投资股票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规定在住房保障方面向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便利;禁止违反规定干预或者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禁止违规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或者以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方式变相收费。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及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有效监督之下。

同志们,中秋国庆佳节即将到来,在此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合家幸福!同时借此机会再次重申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廉政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二是要严格遵守交通局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工作纪律要求;三是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治纪律规矩要求;四是要严格遵守本局保密纪律要求。最后预祝大家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