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12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农业水价运行机制的指导意见》(乌政发〔**〕6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节水控水若干措施的通知》(乌政发〔**〕48号)、**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运行管理办法(讨论稿)的总体要求,为深入推进**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合理开发和保护地下水资源,全面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实现地下水总量控制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1.将有取水许可证的农灌机电井水权按照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指标由镇逐级分解到各用水主体,在确定水权的同时要对灌溉用水限额进行核准认定,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2.完善智能供水计量设施,2024年我镇全部实现信息化自动计量,重点强化平台应用功能,达到数据远程传输与控制,并对接上传市级水价改革信息化平台。
3.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级地下水管理体系,完善组织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并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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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负责违法违规取水行为的执法监管。
派出所:承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刑事案件的查处。
各嘎查用水协会: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压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综合执法局要对擅自改动、损毁、拆除计量设施和其他违法违规取水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各嘎查要严格履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如期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三)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水情教育,积极动员各用水户按照相关政策做好春耕备播工作,确保全旗春耕生产有序开展。进一步统一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全社会有偿用水和节水的自觉性,营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发动落实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