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金融信贷服务水平,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着力优化全县金融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金融业
(一)基本情况:**县共有金融机构9家,分别为建设银行托县支行、工商银行托县支行、中国银行托县支行、农业银行托县支行、邮储银行托县支行、农发行托县支行、内蒙古银行托县支行、**农村商业银行、**立农村镇银行。共有营业网点46个,从业人员540人。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搭台、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银企双嬴”总体要求,强化金融协调服务,努力改善融资环境,优化创新工作思路,指导协调县各金融机构拓展金融产品,扩大社会融资规模。进一步推进政金企多方良性互动,千方百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担保服务,为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融资增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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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助公检法等部门提高涉诉案件办理效率和执行结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组织保障
(一)深化思想认识。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金融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县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突出问题导向,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
(二)强化主体责任。县各金融机构要把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作为日常重要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标准可行的体制机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召开金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系列会议,深入学习研究金融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新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应用度。要扩宽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效果评价,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