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其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消防安全工作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全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会,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提升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新时代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面临的难题

**城市建成区面积1340km2,高层公共建筑数量超过7000栋,超过10万m2的商业综合体20余个,而消防救援部门监督执法人员仅有200余人,处在改革转型期的消防安全管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城市商业综合体数量多、消防风险大。城市的核心区域由20世纪末以多层建筑、1万~2万m2小体量商业为主,转变为以超过10万m2的超级商业综合体、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为主。新建筑内业态复杂、人员众多、火灾负荷极高。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普遍超过10万m2,包含商场、步行街、超市、影院、剧院、酒店、停车场等多种业态,现场情况复杂。此外,新能源、储能设施、新化工材料等新材料数量多,但其安全性和监管措施却面临着法律法规的空白。

(二)消防监督部门在监管对象与工作标准上亟待统一。当前,消防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监管对象不明确,监管标准不完善。火灾的成因复杂,防不胜防,这使得消防监督管理人员在执行工作时承担着较大的职业风险。近年来,多起重大的火灾事故均源于现场施工人员的违规作业。如何有效地对这些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成为消防监督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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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当前消防安全管理面临的困局,主要方法是合理划分政府、单位与市场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中的责任边界,有效整合政府职能、社会资源,走法治化、专业化与社会化共同发展道路,推动消防安全管理的健康发展。

(一)法治化。法治,顾名思义就是“法的统治”。要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和方式。它要求作为反映社会主体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并在全社会得到有效实施、遵守和贯彻。在法治状态下,意味着管理者与管理对象对自己的权利义务界限十分清楚,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从而能够在规则确定的范围内活动。在消防监督领域推进法治化,不是只提出依法依规治理火灾隐患,依法进行消防行政处罚、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这样的口号,还要做到:一是用法治化的思维明确管理范围。消防救援部门要严格依照《消防法》及各省市的消防条例、部门规章依法行使自己的监督职权,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要坚决管住、管到位,不因履职尽责问题而造成缺位,法律规定不明确的要尽快制定相应的规章、附则划分权责,不属于自己管的要移交相关部门进行管理,不需要管理的要坚决放开,一次性放到位,决不能因超范围使用职权造成越位。具体而言,要做到合理划分政府、政府各部门、市场与群众的责任,明确消防救援监督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消防救援监督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权,决不能陷入监督全负责、专项全覆盖,责任全承担的境地。二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消防日常监督管理。各级消防监督部门现阶段严格依照“双随机”模式开展监督管理,所有执法程序应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出现乱执法、随意执法、故意执法的现象,影响执法公正。三是必须以消除火灾隐患,惩戒典型事件为目的进行执法。消防监督管理的目的必须着眼于消除火灾隐患,以确保公共安全。四是处罚要体现公平公正,要量罚得当。消防行政处罚有违法情节量刑规定,这就给执法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各地消防执法有明确的裁量标准,但是在法定的幅度范围内,仍需要综合考虑情节轻重、危害大小等因素进行裁量,对相同或类似的行为必须一视同仁,决不能出现因人情世故带来的差别对待。要严格落实法治化,做到各尽其责、各归其位、各得其所,防止消防管理中出现不公不廉的现象。

(二)专业化。当今科技高速发展,各行各业分工日益专业化和精细化,公共消防安全管理领域尤其明显,消防监督和消防日常管理必须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具体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从消防救援队伍来看,各省消防总队要着力打造培养一批以高级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为核心的人才队伍,培养人员考取消防注册工程师、消防维保操作员等国家证书。要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引进机制,利用现有的学校和实训基地、科研中心轮训内部人员,培养专业骨干。此外,单位内部要健全完善消防监督专业人才晋升机制,以稳定队伍内部专业技术骨干。第二,在社会人才培养层面,将消防专业人才培育纳入国家高等、中等教育体系,以满足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要加大对现有消防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消防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监督管理备案制度,将消防人才纳入消防监督管理体系。此外,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管理消防的工作人员必须考取相关消防从业证书,聘用持证人员为单位消防监督辅助人员。要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社会单位各级消防管理人员持证类别,建立消防管理人、控制室值班员、消防巡查负责人的持证上岗制度,推动重点场所消防工作有专业人员监督管理。

(三)社会化。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要尽可能利用社会资源,大力发展民间消防力量,重点补充消防监督和灭火的空白区域,提升社会整体的自防自救能力。重点是要做到:一是要严明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加强自身管理,探索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方式。消防部门要对社会单位尤其是重点单位做到监督指导到位、培训到位,要求单位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二是要合理使用政府征信体系。消防部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违规单位和存在较大风险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切实发挥保险、金融、税务等因素在消防安全风险中的调控作用,督促单位强化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三是要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和民间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推动消防管理由单纯采用行政手段向综合采用行政、市场等手段转变。

同志们,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推进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打造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