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漏报的检讨

更新时间:2024-12 来源:网友投稿

组织给予我本人的“取消后备干部人选资格的处理”及诫勉是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我表示诚恳接受。在此,我就漏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作深刻检查。

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对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身为某局副处级领导干部,我在2024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少报告房产面积XX平米,未报告1本普通护照,未报告股票总市值XX万元,组织认定为存在两种隐瞒不报情形。市委对我个人的以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这是市委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体现,也是全面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的体现,我本人表示完全接受。

虽然漏报主要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本人没有瞒报的主观故意,但是此次漏报及时反映出我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上存在的不够严谨性,反映出我在认识把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要求上还有较大差距,在带动家属积极参与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中还有很大差距,这些问题归结起来,警醒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必须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强化规矩意识、严格修身齐家,全面落实好从严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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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强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三是坚决扫除奢靡之风。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今后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一如既往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之风、坚持艰苦奋斗,不讲排场、比阔**,生活低调,坚决杜绝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扎实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坚决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一名领导干部的政治本色!

我的检讨完毕,请党组织检验!

检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