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增强改革定力、理清改革思路、提升改革能力、强化改革落实,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三农”力量。
一、牢牢把握农业农村改革正确方向
农村领域改革涉及面广、极为敏感,不可避免会触及深层次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调整,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牢牢把握主线、守住底线,确保改革方向不偏。
(一)牢牢把握农业农村改革的“主线”。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农业农村在经济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没有变,我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没有变,土地仍是农民的“命根子”。要坚持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发展服务带动型和土地流转型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推动小农户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二)始终守好农业农村改革的“底线”。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改革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新阶段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决不能简单草率,更不能跑弯走偏。我们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准农业农村改革的方向,坚守农业农村改革的底线,确保农业农村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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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改革举措集成增效,加大要素投入保障力度,持续汇聚强农固本强大合力。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最大的政治优势。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农业农村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GCD农村工作条例》,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到具体的改革举措中,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源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排序。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改革。
(二)坚持系统集成。农业农村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在政策创设上,要加强整体谋划、系统布局,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各方面改革措施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在工作推进上,要注重协同配合,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涉及面广,和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协同各方共同为改革谋实策、出实招,群策群力把各项改革工作抓到位。
(三)找准方法路径。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注重”。注重守正创新。守正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的重大原则。要在守牢守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制度基础上,顺应乡村发展新趋势、农民群众新期待,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确保不犯方向性、颠覆性错误。注重先立后破。涉及乡村振兴体制机制的调整完善要确保稳妥有序,不能急于求成。对明确阻碍发展的,要先探索建立新的制度,再去破除旧的制度,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注重分类指导。全省各地农村自然条件、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各不相同,农业农村改革必须充分尊重地域差异性和发展不平衡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注重宣传引导。深入挖掘改革亮点,总结提炼创新成果,加强改革经验宣传,为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营造浓厚氛围。
(四)推动要素集聚。围绕“钱、地、人”等要素供给,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各类资源要素投向农村。资金上,发挥好财政资金“种子”作用,进一步探索“一贴二奖三保险”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设立省级财政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撬动更多金融、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提高奖补资金的占比,充分调动市县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积极性。以政策性特色险种“小切口”,持续推进政策性农险“提标、扩面、增品”。土地上,要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用地保障力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优先用于乡村振兴,有序有效释放土地红利。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人才上,完善优化乡村人才培养的配套政策,细分乡村人才供求缺口,引导各类人才回流农村。推动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制度改革,着力形成人才服务乡村的正向激励机制。